古代女子為什麼裹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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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陋習!<strong>

這是一種對女性的身心健康,有著極大摧殘的惡俗,是古代畸形審美的一種典型體現。

因為古代長期有著“女子以腳小為美”的觀念,所以她們為了能讓自己的腳看起來小巧一些從而達到“三寸金蓮”的效果,便會用布帛將雙腳纏裹起來。

然而這個過程是極其殘忍且痛苦的。

塑形是一個長時間的“整形手術”,想要腳達到又小又尖的目的,女人們往往在四五歲的年紀,還是小女孩兒的時候,就要開始裹腳,她們的腳掌長時間的外力“矯正”下,會逐漸彎向腳心,掌骨當然是會折斷了,等於整支腳前腳掌被斜著掰掉了一樣。

曾有老人這樣回憶自己纏足的經歷:

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

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

她母親又唸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

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

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很顯然,這種審美很扭曲,完全就是在自殘,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女人趨之若鶩呢?

第一點原因,扭曲的審美導致。

認為小腳美麗最早是從宮廷之中傳播出來的,古代的民眾大多沒有太高的文化水平,所以他們的行為往往會被上層的階級所影響。在古代的宮庭之中,有君主和官員認為腳小的女子玲瓏可愛,下層的民眾也不管不顧的流行起了小腳。

按照當時的審美觀點來看,女性擁有了小腳以後,走起路來如風吹柳枝一般(明明是走不穩路),能把女性柔弱嬌美的姿態完全襯托出來。

等到這種觀念完全普及了以後,整個社會都對大腳女性產生了歧視的態度,腳的大小也成為了女性肢體美的重要方面,就算生的豔麗脫俗,如果長著一雙大腳的話也嫁不出去。

這種審美觀點完全沒有考慮女性們的身體痛苦,也拋開了最自然的肢體美感, 所以它是一種非常“畸形”的審美。

第二點原因,男尊女卑觀念的影響。

我們國家一直在進入近代以來才實現了男女平等,從春秋時期開始女性就被作為男性的附屬品,在這種背景之下,社會對於女子的要求也變得非常“簡單”,就是讓她們好好在後方照看家庭,沒什麼特殊的事情也不能出現外出行為。

男性們為了讓自家的女子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職責”,對裹腳一事是非常支持的,小腳的女性沒有辦法長途跋涉,平時走路也往往需要有東西支撐(上了年紀的人),這樣一來她們也就沒有了外出的意願。

男性也用這種方法變相的禁錮了女子的自由,而女性也正因為裹腳惡習的出現變得更加愚昧,其社會地位降低到“冰點”。

第三點原因,文人推波助瀾。

裹腳一事表面上看是男性單方面的意願,女性只是受摧殘的對象。但是隨著文人群體的大肆“歌頌”,女性們也逐漸認為小腳是成就魅力的基本條件(被成功洗腦)。

比如說在我國的宋代時期,各大妓院之中都流行著一種名字叫做“行酒”的遊戲,玩這個遊戲的大多都是當時的士人階級,他們將妓女們的小腳鞋爭相傳遞,並在裡面斟滿美酒進行品嚐,更有很多有文采的文人寫下了眾多讚美“香蓮”的文章詩賦。

到了清代以後,民間甚至有位叫做方絢的“小腳博士”,他根據女性小腳的特點,歸納整理出了九品十八種小腳“款式”,如此“拙劣”的行為竟然受到了一眾文人的讚賞,關於“鑑賞”小腳的活動也就此風靡一時。

而女性在這個過程中也被成功“洗腦”,很多的女性為了增加自己的魅力,也自願忍受斷骨之痛。

到了明清時期,是否纏足已經成為了能不能嫁人的一個標準,因為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皆以女子腳大為恥,腳小為榮。

綜上所述,民眾的無知、文化的影響、文人的洗腦工作,這三個方面共同促進了裹腳“行業”的發展,不過這種陋習並不符合中國最根本的文化內涵,它從本質上禁錮了女性的思想和權力。

不要給我說什麼存在即合理,審美自由,這種摧殘身體的“美”,它就是陋習、是惡俗、是毒瘤。


白話歷史君


我認為是一種病態的審美,也跟當時的時代背景有一定的關係,裹腳一開始就是為了束縛女性,而裹腳也成了束縛女性的枷鎖。古代對處女情結特別嚴重,裹腳也是證明女性貞潔的一種象徵。也有傳說女子裹腳是為了取悅家中的丈夫,只有少數達官顯貴的家中女子裹腳,但後期越來越多的女子裹腳,無論貧賤富貴,已然把這作為一個傳統。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本書,上面的裹過得腳十分恐怖,我拿回家給奶奶看,奶奶竟然說她還差點被裹腳呢,奶奶說,只要家裡生下女孩,到五歲就要用布把腳裹起來,在裹腳之前的幾年裡,作為母親,會為女嬰捏腳,把他們的四個腳趾向腳心方向彎曲揉捏,到了年齡用布裹起來,更方便。奶奶說後來國家禁止了裹腳,她就倖免於被裹腳了,但是奶奶的姐姐確確實實被裹了腳,但是因為禁止裹腳,也放開了。但是聽奶奶說她的婆婆也裹腳的女人,腳裹的特別小,下地幹活都不方便。就連農村的女性都不能倖免,可想而知裹腳害了多少女性。

現代摒棄了裹腳這個陋習,但是真的摒棄了嗎?裹腳是一種危害健康的美麗,那我們現在很多女性穿的高跟鞋又與裹腳有哪些區別呢,女性穿高跟鞋,也是一種損害自然身體機能的活動,但是現代女性以之為美,這是否是裹腳的另一種審美呢?



歷史嘚嘚嘚


我奶奶就是裹腳的老太太,我問過她,為什麼要裹腳,她說小時候她媽媽強行給裹起來,說長大怕嫁不出去。奶奶說她乘她媽媽出去幹活的時侯就偷偷的解開,回來被發現以後,就會責罵她一頓,就這樣斷斷續續,也沒裹成小腳,卻也破壞了原本腳的結構。成了又不是小腳,也不是正常的腳。奶奶走路總是想快快不了。白天干活腳疼一天,晚上熱水洗了腳,就自己按摩很久才能舒服點。奶奶常跟我說,那個年代真不好,好好的腳給弄成這樣,想走路都走不長。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封建社會壓迫女性,讓裹腳的女人們想跑都跑不了。嚴重的殘害女性。感謝新中國,徹底解放了女性,才有女性能頂半邊天的今天。





豪媽愛寶貝


為什麼古代的女孩子必須要裹腳呢?

我奶奶和二奶奶也是裹腳女,她們走起路來的樣子嫋嫋婷婷,真的像風中的楊柳,雨中的浮萍,我們看了常常不由自主地伸手攙扶。我不知道為什麼前人都說那種畸形的小腳好看,但我看了卻怎麼也沒有看出好看來呢?相反我看了卻有一種憐憫和心痛的感覺。

她們以前在世的時侯常常望著下一代的年青女子說:

“你們這一代人真是幸福得翹尾巴了,連腳都不用裹,比這個時代更幸福的總是沒有的了……”。

我小時候也有不解地問為什麼要裹腳,她們說以前沒有裹腳的女子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前人都說“小腳女人好做家”,女人腳被裹小了行動不便,本來就崇尚“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觀念,由於走路蹇澀就更加懶得外出了。這樣的女人就只有整天在家圍著鍋臺打轉轉了,當然外出幹活的男人回家就不愁沒有熱飯、熱茶供應了。

實際上古人中的窮人根本就娶不起老婆,能夠娶妻的窮人也沒有資格挑剔女人腳的大小。然而一些上層人物往往都是三妻四妾,正是這些上層人物以及文人墨客們的畸形審美觀害得古代女子裹了上千年的腳。

我認為古代女人之所以要裹腳是由於下面幾個原因:

• 統治者畸形的審美觀所導致。

古代女子裹腳的陋習到底起源於哪個朝代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有的說是南唐,有的說是宋朝,有的說是隋朝,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此事應該是從宮裡開始而往民間滲透的。

唐玄宗就寫有一首《楊妃羅襪》:

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崽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可憐一掬無三寸,這裡的三寸應該就是指“三寸金蓮”之小腳。皇帝尚且喜歡這種畸形的小腳,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之下,達官顯貴更是對擁有三寸金蓮的女子趨之若鶩了,更何況民間老百姓啊?民女為了能夠嫁入豪門顯貴,拼了老命也要把腳弄小了。

• 文化輿論以及畸形審美觀所導致。

古人寫有許許多多讚美“三寸金蓮”的詩文,比如杜牧就寫道:

“鈿尺裁量減十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更有清朝的評花御史,號稱香蓮博士的方絢將女人畸形的小腳按照“小、瘦、塵、彎、香、軟、”等程度來區分比美。只剩下兩個腳指頭正常向上的,叫做“並蒂蓮”;用兩個腳跟走路的叫做“同心蓮”;人躺下時兩個腳掌微微向兩邊分開的叫做“分香蓮”。還有什麼“朝日蓮、纏枝蓮、西番蓮”,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傳說隋煬帝下江都之時曾經搜刮數百名民女拉縴,有一位叫做吳月娘的民女為了殺掉驕奢淫逸、昏庸無道的隋煬帝,就讓她的父親鑄造了一把半月形的尖刀綁在腳底下,而後把兩隻腳全都用布條包裹起來。為了掩飾,又在腳底綁了兩朵特製的梅花鉻鐵,無論她走到哪裡地上全都留下了兩朵梅花圖案。


這些文人墨客用這些畸形的文化輿論誤導了民間的審美觀,導致整個民間對女子裹足的看法認為是一種時尚,時髦的東西,認為女子為了美犧牲一點,受苦受累也值得。

• 應該說儒家思想對古代女子的禁錮是造成裹足之風氾濫上千年的根本原因。

我認為的就這些了,問題回答完畢!敬請賜評!謝謝!


四季養生密碼苑


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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縹緲峰下一粒沙


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看到小腳就想起我的奶奶了。奶奶個子大。現在的鞋穿39碼,所以難裹,因為腳大好人家沒人娶,所以14歲嫁給她姑姑的兒子。現在的爺爺。直接的血緣關係導自父輩殘缺。爺爺42歲去世了。那年奶奶還懷著叔叔。奶奶帶著6個孩子沒有嫁人。奶奶79歲去世。小的時候經常給奶奶洗腳。剪腳上的死肉。看到小腳想起奶奶心酸流淚。痛恨過去的封建社會。害了多少女子。


用戶1385836390608


 

  在現在我們發現一些女性愛美,都會穿著一些高跟鞋,而回家之後,看到直接被擠壓成紅色和紅腫的腳趾,一些女性就抱怨起來,穿高跟鞋真的太難受了,

而其實在古代有比這更讓人難受的事情,就是女性必須得裹腳,不然這樣的女人是沒人願意娶她的,那麼為何在古代,裹腳很痛苦,女性還得必須裹腳呢?

  

  相信很多網友們都聽過三寸金蓮,這個成語,說的就是在古代女性以小腳為美,相傳,最初的裹腳還是來自於李煜,相傳李煜在一次宴請大臣的時候,請來一些女子跳舞,但是想要跳出優美的舞蹈,也是有要求的,除了女性社體苗條之外,還需要有一雙小腳,小巧玲瓏才行,所以李煜下令,從哪個時代開始,風靡起來女性開始裹腳。

  

  雖然這樣的要求滿足了一些達官貴人的慾望,但是實際這對於女性來說是一種迫害,我們人體腳趾都是肉長的,受到擠壓之後,必定開始紅腫起來,而隨著時間的長久,就會形成和當時穿著的鞋子一樣了,從上圖中大家可以看到,這和豬腳有什麼區別?

  

  長時間的纏足限制了女生日常活動,使得她們疾病纏身。而且,古人還愚昧的認為,纏足有利於女生的生養,腳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兒子。這種思想竟然長時間的影響著女人,一直延續到清朝。

  

  其實在古代裹腳女性從小時候幾歲就開始了,如果不裹腳的女人,這樣的女子是很難出嫁的,但是在清軍入關了之後,認為這是對女性的折磨,所以就慢慢取消了這樣的制度,不得不說,在古代女性裹腳和我現代女性穿高跟鞋,相比起來,還是古代女性受到的傷害比較大一些。


路之意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3]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4]

纏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連蘇軾、辛棄疾這樣傑出的文豪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蘇軾《菩薩蠻》詞中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句,辛棄疾《菩薩蠻》有:“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句,常常為人們引用。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女子纏足後的步態: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堯曛


中國古代女孩子裹腳,絕對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惡習,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一個糟粕,是對廣大婦女的一種侮辱和束縛。否則就不會出現一句著名的歇後語,懶婆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為什麼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小腳呢?有關這個問題,大家都說了很多了。各種各樣說法五花八門,不一而足——美觀說有之,制約說有之,欣賞說有之。但是,大家說了好多,都沒有切中要害,恰恰少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並且可能是裹腳初衷、原因和來歷的說法,這就是“取悅說”。

所謂“取悅說”,即取悅於使其裹腳的對象,即中國的強權方——中國的男人們。

如果說,美觀、制約、欣賞等等說法都是從精神層面來要求中國女子裹成小腳,那麼,取悅說就是從物質層面(肉體方面),以滿足中國男人的性取向和性滿足來強求女孩子裹腳的。

中國古代對人體的解剖學不甚了了,以至於中醫外科很不發達。但是,堅持要求女孩子裹小腳,正是對人的骨骼肌肉加以改變的一種不自覺的做法。儘管中國古人沒有科學的說法來論證所以然,但是客觀上起到了實際效果就夠了。

由於人的足部被裹緊變形,觸地時必然改變腳部用力,從小腿部肌肉用力提升至大腿與腹部肌肉同時用力,久而久之,腹部肌肉連帶會陰部的括約肌就會得到不斷鍛鍊而逐漸緊湊,使其性器官周邊的肌肉更加緊實。

剩下的,就無需贅述了。

一言以蔽之,裹小腳的用意就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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