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從三國鼎立局勢,看“分”對中國歷史的作用

諸葛亮是歷史的罪人這個論斷,其出發點在於:統一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一定大於分裂。由此出發,則衍生出這樣一條邏輯鏈:統一優於分裂——>諸葛亮領導的蜀漢政權偏安一方,長期與最具有統一希望的曹魏政權作鬥爭,阻礙統一——>諸葛亮是歷史的罪人。從形式邏輯而言,並無不妥,但從事實的角度出發分析,此論存在兩個問題:

  1. 片面誇大統一而忽視分裂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
  2. 沒有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目前,由於諸多因素,歷史教育推崇大一統,認為統一在歷史的發展中起到決定作用,而分裂對於歷史而言負面影響遠大於正向影響。實際上,這種提法過於武斷,就中國歷史而言,統一是歷史發展的最終趨勢,但歷史的總體發展是在統一和分裂中不斷向前邁進的,正所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是“天下大勢”,所謂“大勢”,便是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分”在中國歷史的發展中,同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從三國鼎立局勢,看“分”對中國歷史的作用


以南方的開發而言,“分”的作用一目瞭然。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區,真正得到開發便是在三國的東吳時期,此前江南地區的經濟落後人煙稀少,可謂是不毛之地。東漢將天下劃分為十三州,其中區域面積最大的三個州都在於南方——揚州,荊州和益州。而北方諸州的面積普遍較小。這是因為北方的人口密集,生產水平高,因此要保證行政效率則不能劃分過多的人口在同一行政區域,以發揮地方權力的作用。而南方地廣人稀,生產落後,若設置過多行政區域,則會導致政治管理資源的浪費。所以三國時期,曹操佔領北方九州,但面積卻與佔據揚州,交州和三分之一荊州的孫吳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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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一統時代,王朝中央的政策明顯會向富庶的行政地方傾斜,因為王朝的稅收多依賴這些區域,而開發落後區域的成本遠高於開發後所能帶來的收益,再者,古代王朝的統治本身便輕視經濟建設,因此大一統王朝根本不會去扶持落後地方的經濟。此時,所謂的“分”便體現出其優勢。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從三國鼎立局勢,看“分”對中國歷史的作用


割據勢力的目的在於爭取天下的統治權,若欲實現此目的,則必須對自己的根據地進行鞏固和建設,包括處於落後區域的割據者。因此,爭霸的目標與維護自身安全的需求,形成一種倒逼機制,迫使他們對自己的根據地進行改造,這便使得落後地方能夠得到更多的資源配給,得到充分的開發。正是在諸多“偏安”於南方的政權的不斷開發下,江南的經濟最終發展起來,並超越北方,成為經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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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分”是大一統的必要準備,沒有分則沒有大一統。大一統正是在分裂各國不斷進行兼併戰爭的過程中實現的,而在王朝完成統一之後,則會充分吸收經驗,總結教訓,建立更為完善的制度來防止分裂的產生,加強統一。因此,“分”對於大一統,具有促進作用。

故而,在歷史研究過程中,不能片面強調“合”而忽視“分”的作用,中國的歷史正是在分與合的矛盾運動中不斷髮展的。

若能認識這一點,便能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角度,客觀分析歷史上的分與合,而諸葛亮是歷史的罪人這一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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