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

鉴于山西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和民政部、山西省民政厅相关通知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避免疫情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将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2020年2月2日(星期日)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

二、正常上班期间采取电话预约、分批分段进行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居民需提前2日向灵石县民政局婚姻处进行电话预约,未进行预约直接到现场的不予办理;

三、广大群众要尽量错开疫情高发期前来办理婚姻登记,尤其是2月14日等特殊节日,不要扎堆进行婚姻登记;

四、在做好登记场所自身防护措施的同时,希望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自身防护,理性配合和支持。

灵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电话:0354—7618770

特此通知。

灵石县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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