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在中國和日本之間,曾經有過一個小小的緩衝國琉球。在中國的話語體系中,這是一個適合朝貢的蕞爾小國,而在日本的世界裡,琉球則是一塊肥肉。夾在中日之間的琉球,也最終因為中國的不重視,逐漸變成了日本的領地——沖繩縣。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琉球群島位於中國東海的東部外圍,南北總長度達1000多公里,呈東北西南向,大隅諸島、吐噶喇列島、奄美諸島、大島諸島、大東諸島和先島諸島,共有60餘個有名稱有人居住的島嶼和400多個無名小島。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歷史上,琉球群島曾長期屬於中國的勢力範圍。距中國沿海的上海、寧波、溫州約700多公里。1871年前有琉球國,琉球國疆域北起奄美大島,東到喜界島,南止波照間島,西界與那國島。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12世紀,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嚮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1392年----明太祖有見於琉球對於來華使節海上航行的困難,特賜閩人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三 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這一點是後來促進琉球對海外貿易的關鍵。閩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航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可知他們不僅是善於操舟者,且擔任通譯和其他與朝貢有關的事務。他們在琉球定居以後,便成為代表中國長期協助琉球,增進中琉關係的一群優秀人員。

1416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王朝政府冊封任命。明王朝不干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

1470年,第一尚氏王朝滅亡,尚丹建立第二尚氏王朝。國王依然由中央政府冊封。

1400年~1550年,琉球王國的黃金時代,高度發達的商業,與內地、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鄰近琉球王國的鹿兒島薩摩藩藩主島津家久派遣樺山久高率領三千士兵侵略琉球,將之劃入島津家版圖。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1616年(萬曆四十四年),長崎代官(相當於市長)村山等安奉德川家康之命,由他的兒子村山秋安率船十三艘,動員二、三千人侵略臺灣,這是日本首次大規模的對臺用兵。但是,他的行動被琉球王尚寧偵知,特別派遣通事蔡廛前赴明廷報告。《明實錄》說:“琉球國王中山尚寧遣蔡廛來言,邇間倭寇各島造戰船五百餘隻,欲取雞籠山,恐其流突中國,危害閩海,故特移諮奏報”,可見琉球國王仍然效忠於中央政府。(雞籠山指臺灣省基隆市)。

1632年,琉球在被薩摩所佔島嶼建立館舍,兩國同時派官員管理來往貿易和收稅。此後琉球王國淪為薩摩藩的傀儡政權。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封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成為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琉球國是同時向表面上的清朝與實質的薩摩藩稱臣,與清朝官方的朝貢貿易收入再被實際宗主薩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佈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薩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為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為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有人認為與此不無關聯。

1693年,薩摩藩強行割佔琉球北部五島。

1853年5月,美國海軍准將Matthew C. Perry(佩裡)的艦隊到達琉球。 1854年3月----Perry與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Perry誤以為琉球是日本的領土,所以要求日本開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內的五個港口,日本的談判代表向Perry承認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本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7月11日,Perry與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最後以中、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

1866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1871年11月,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漁船遇颶風,飄到臺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臺灣高山族居民發生衝突而被殺,其餘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1872年,日本公然單方面宣佈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破壞了自1372年起中國為琉球王國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琉球問題。

1874年,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我國臺灣。

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群島,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

1875年7月24日,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

1879年4月4日,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並開始實行同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清朝政府與日本政府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清廷方面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 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島作為日本領土;而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中方未同意。

日本曾要求將琉球群島一分為二,南部歸中國所有,一直被拒絕

1880年9月,迫於日本的壓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簽分界條約,包括宮古、石垣、八重山群島在內的先島群島屬於中國。但清庭拒不籤此約,這就意味著中國不僅擁有南琉球的主權,而且仍然擁有琉球北部的主權----此後,日本乾脆裝聾作啞,即不再提歸還先島群島,也不再提條約簽署一事,在琉球國滅亡之後,繼續拖延此領土糾紛至今。

1882年,竹添真一郎(日本人名)在天津作為領事就職後,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定。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臺灣、遼東,在琉球群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我國對琉球群島也擁有部分領土的主權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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