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不適合參加哪些工作?

管海玲


乙肝病毒攜帶者,多指無症狀乙肝病毒攜帶者(ASC),就是指血液檢測單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也有說指乙肝抗原、抗體檢測陽性各種模式者(表面抗體單項陽性除外),但無肝炎症狀和體徵,各項肝功能檢查正常,經半年觀察無變化者。一般認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可照常工作和學習。有的不會傳染,有的可以傳染,但具體會不會傳染,得到醫院做檢查才能確定.乙肝病毒攜帶者一般轉歸良好,有一小部分可自然轉陰;大部分為持續穩定的終身乙肝病毒攜帶狀態(其中約有半數出現肝臟輕微的病理變化,這種變化是相對穩定的一種乙肝病毒持續感染的低反應狀態,需要治療。);但大約3%可發生肝炎,且發生肝癌的可能性也較非攜帶者大得多。

據衛生部目前統計,中國約有10%的人是HBsAg陽性的無症狀攜帶者。按目前人口來算,約為1.3到更多,也就是說你身邊沒10個人就差不多有一個是病毒攜帶者,只不過你不知道他們誰是而已。全國有2個HBsAg陽性最多的省分別是西藏自治區和廣東省。這個病有些人一生都不會得肝炎,得肝癌等病。但有少部分會向這些方面轉化。所以是攜帶者的要常態化,就是保持好的心態,清淡飲食,適量運動。有部分人可以自然痊癒,不過大部分都是不行的,千萬別亂投醫,只要定期進行肝功,病毒量檢查就行了。

國家最新法律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從事的工作具體包含有(明文禁止),呵呵,

1、根據《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特警崗位;

2、根據《衛生部關於民航空勤人員體檢鑑定乙肝檢測調整意見的覆函》,民航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可以保留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

3、血站從事採血、血液成分製備、供血等業務工作的員工也不得為乙肝病毒攜帶者。

但是近些年來,我國陸續出臺新規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1、2010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文,要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2、2007年,原勞社部下發的《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指出,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用或者辭退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3、“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則在2008年被寫入《就業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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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分為以下幾類工作:

1、根據《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特警崗位;

2、根據《衛生部關於民航空勤人員體檢鑑定乙肝檢測調整意見的覆函》,民航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可以保留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

3、血站從事採血、血液成分製備、供血等業務工作的員工也不得為乙肝病毒攜帶者。

近些年來,我國陸續出臺新規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1、2010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文,要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2、2007年,原勞社部下發的《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指出,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用或者辭退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3、“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則在2008年被寫入《就業促進法》。

擴展資料:

乙肝在中國相當普遍,全國約有10%人口被乙肝病毒侵擾。在這龐大的人群中,有絕大多數的人應該不能看作是乙肝病人,嚴格來說他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只是機體存在乙肝病毒,但肝功能檢查正常,可以正常工作和學習,對生活也沒有任何的影響。

所以說,乙肝病毒攜帶者與乙肝患者應該區別對待。現在中國有關部門已經出示一系列的保護乙肝攜帶者的政策,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權利。

另外還明確指出乙肝攜帶者不是乙肝病人。中國將要取消入學及就業對乙肝攜帶者的限制。對這一問題,各界正在研究討論,希望能夠達成共識,更好地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各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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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在每一個行業,都有乙肝病毒攜帶者是這個行業中的佼佼者,他們有歌星、演員、科學家,也有優秀的教師,還有各行各業的精英,說明乙肝病毒攜帶者的人生也有無限可能。



各行各業的這些乙肝病毒攜帶者,有的是在進入這個職業之前就有的,這種職業並不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有的則是進入這個行業以後感染乙肝的。這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因為被辭退,有一部分人依然還在崗。

對於一直在崗的人來說,如果他依然是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也就是肝功能各方面正常,並未發作肝炎,乙肝病毒並沒有對他的身體造成損害,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跟正常的人一樣從事原來的工作,且同樣可以很優秀。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那些還沒有進入相應工作崗位的乙肝攜帶者,有什麼樣的職業不適合他們呢?



長期夜班和頻繁加班的工作

長期夜班的工作,雖然白天可以獲得一定的睡眠補償,但絕大多數人是無法做到每天睡眠時間超過八小時的。這樣容易導致生物鐘紊亂,肝臟本該用來恢復的時間用來工作,長此以往很容易導致肝功能損害,誘發肝炎發作。

頻繁加班的工作,也不適合乙肝病毒攜帶者,因為持續的疲勞活動,會消耗大量的蛋白質和營養,沒有太多的休息時間,會加重肝臟的負擔,不利於乙肝患者的身心健康。

以上兩類工作,包括醫生、警察、建築工人、夜店職員、護士、長途汽車司機等等。



競技體育運動員

競技體育運動員,包括足球、籃球、拳擊、短跑等運動員,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大適合的職業。一方面,因為這些運動需要超強的體力和耐力;另外一個方面,有的是一些集體運動,難免會在運動過程中受傷,就有可能對別人造成感染的風險,從而有傳染給他人的可能。



軍隊系統的相關工作

國家對部隊系統的從業人員,有特殊的規定,明確禁止乙肝病毒攜帶者進入這些行業。這可能更多的是考慮這些行業,經常有一些集體的訓練和活動。或者工作的強度會比較大。

但事實上,這些系統也有乙肝病毒感染者,多半是在進入系統之後感染的,不過也沒見他們不能勝任工作。



乙肝和工作的相關政策

事實上,以有沒有乙肝來確定錄用不錄用,對於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2010年,人社部等有關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工作外,在入職體檢時,不得強行檢查乙肝病毒血清學標誌物,用人單位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一個龐大的人群,在入職時將他們和其他人區別開來沒有意義,更多的應該關注健康人怎樣科學預防(如注射乙肝疫苗)和感染者怎樣治療,以降低傳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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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的傳播為血源性傳播。日常的生活接觸不會造成傳播。傳播途徑包括破損皮膚傳播、母嬰垂直傳播、輸血傳播、醫源性傳播等。

1.破損皮膚傳播:乙肝患者的各種體液當中,都可能含有乙肝病毒,可汙染器具、物品,經破損皮膚、黏膜而傳播。

2.輸血傳播:乙肝病毒在血裡面含量比較高,如果輸注了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感染乙肝就是在所難免了。所以獻血輸血還是建議大家到正規的醫院去。

3.醫源性傳播:醫療器械被乙肝病毒汙染後消毒不徹底或處理不當,可引起傳播。比如拔牙、胃鏡、腸鏡,還有其他的一些腔鏡等。所以這一類的治療建議大家到正規的,有資質的醫院進行。

4.母嬰垂直傳播:在胎兒經過患有乙肝媽媽的產道時,產道中的分泌物中含有乙肝病毒,嬰兒此時很有可能會感染上乙肝病毒。

5.性接觸傳播:精液、陰道分泌物在被傳染人皮膚或者黏膜有創面的情況下傳播。

6.其他傳播:如通過吸血昆蟲的傳播。

而對於患有乙肝病毒的人選擇工作也要謹慎

1、乙肝大三陽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得從事醫療、理髮美容業、公共浴室業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2、長時間站立的工作不適合,因為乙肝患者血液循環有淤積,站立時間過長,血液不容易流不回肝臟,對改善病情很不利。

3、乙肝不能從事重體力的勞動工作。過度疲憊會導致抵抗力降低,進而導致病情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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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體力熬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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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不適合飲食之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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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不適合餐飲,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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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小三陽一般來說不太建議去做廚師,因為乙肝小三陽雖然是病毒攜帶者,但是這類人群有可能會轉變為乙肝大三陽或者病毒數量,有可能再複製,所以需要定期的複查,而且作為餐飲行業那麼通過消化系統傳播這種乙肝疾病的可能性就比較高。所以為了安全起見,其實是不推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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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從事飲食業,化妝品業,服務業,服兵役業、幼師職業等


學會微笑175808828


乙肝病毒攜帶者只是不能從事食品醫藥行業和保育行業,其他工作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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