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克州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防疫用品典型案例

查办防疫用品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 25 日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乌恰县益康药房从1月24日开始销售KN90口罩,零售价为30元/个,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该行为涉嫌哄抬物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1月26日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新疆麦德信药业有限公司阿图什一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分店销售的KN95口罩未明码标价,当事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1月25日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

喀什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克州二分店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福康医院KN95口罩进货台账,KN95口罩进货单价30元/个,实际销售价格48元,提价幅度达60%,且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对上述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1月27日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子非鱼、嗨淘饰品店高价销售口罩问题(50元一个),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群众举报的“錦綉粤興口罩”每只单价50元,“酷菲尔”一次性口罩及其他品牌口罩单价25元一包(10只装)。当事人销售的口罩未按照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且无法提供原始购货票据。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利用微信群高价销售口罩,店内的6种口罩的产品标识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及部分口罩存在虚假标识如“医用级防护”和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2626-2006对产品标识的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1月27日

乌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中发现乌恰县豫诊药店从1月24日开始销售CM朝美牌PPEN95级口罩,零售价为30元/个,执法人员检查时CM朝美牌PPEN95级口罩还有17个未售完,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该行为涉嫌哄抬物价。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供稿: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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