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三晉新視界


如果是你存錢80萬,而銀行只幫你存8萬,那麼你就是該死的,銀行不會承認你存那麼多錢,反而還會說你想錢想瘋了,搞不好還要報警抓你坐牢


雲在漂浮


我說一個我親歷的一件事,去年在一個驕陽似火夏季去銀行轉存,我這個人平時喜歡寫寫畫畫,對數字不是特別敏感,記得當時就是看了轉存具體數字大差不差,拎包就走,到了下午時分忽然接到一電話,說是銀行會計下午雜賬時發現櫃員一時手誤都給我轉了3000元,當時還以為是詐騙之類的,想置之不理,但人家說的有理有據,時間,編號,櫃員都說的十分具體,詳細,讓我立馬到銀行去一趟,在一旁的朋友打趣到,奇葩了,銀行只進不出,還能有這樣的事,百年一遇啊!!隨後馬不停蹄的到了銀行,櫃員是一少數民族的姑娘,熱情,周到的不失禮節的招呼了我:大姐真不好意思大熱天的還讓您在跑一趟,實在是我的疏忽大意,說著給我拿了單據詳細的進行核對完事後 說讓我稍適休息,她開車送我回家,我婉拒了,好腿好腳的自己個走走唄,就全當鍛鍊身體了,誰能保證自己個幹啥事都萬無一失呢,誰沒個犯錯的時候呢。


順旺仔


之前我們有一個朋友就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前年夏天去銀行轉賬,他平時就比較迷糊,尤其是對數字特別不敏感,由於當時候轉賬的時候由於數目比較大,也就沒怎麼看,到了下午5點多,突然接到電話,說是銀行的,剛開始覺得是詐騙電話,瞎對付幾句就掛掉了,後來一直打了好幾個電話,又發短信,說操作師傅,多給轉了5000塊,讓後把時間地點都說的非常清楚,讓立馬去銀行辦理一下,由於小姑娘說話覺得特可憐,所以就直接去了,後來去核對完之後,還說要請客吃飯,但小夥子太靦腆就沒答應,後來說順路把他開車送回去,但小夥子也覺得不好意思,就自己回來了,之後跟我們說這個小姑娘長的怎麼好看,怎麼對他說好話之類的,覺得挺有面子的,我們當時候說,為啥不刁難一下,他說,人家小姑娘也不容易,就當鍛鍊身體了,自己去一下也掉不了一塊肉,也就這麼招了,挺不錯的一個小夥子,人品挺好,

至於你說的充800給充成了80萬,我覺得不等你開始花,就有人找了,即使你花了,對不起,你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


新古創意


銀行員工把儲戶的800元打成了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了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這種職位上的操作失誤也是太大了吧,真的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銀行員工把800元打成了80萬真的是讓人無法相信,這麼大一筆存款要取出來難道就不去仔細核實嗎?


80萬和800元相差了1000倍,這個數字相差這麼多難道就看不出來嗎?

而且取款人已經把錢用完了,我想取款人在銀行存了多少錢難道就不清楚嗎?


即是你不知道或者是忘記存了多少錢,按你存款的數目只有800元你也應該知比800元多也多不到哪裡去,怎不可能你存了80萬吧,你應該知道你自已從來就沒有賺過這麼多錢,更談不上你存了這麼多的錢,再說銀行把錢取出來你也沒有半點猶豫,沒有想到這錢不是你的,直接理所當然把錢領走了,而且還把錢花完了。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銀行工作人員和儲戶是在合夥作案,他們很可能是預謀已久,經過詳細計劃,有意製造操作失誤,把公款佔為已有,從而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麼銀行在發現了工作人員把800元打成80萬之後,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呢?

大家有什麼好的看法?


好運相隨66653672


這是銀行多打了,如果儲戶存錢時銀行🏦給少寫幾百,這存錢的儲戶當時也沒細看,多少天后取出來再看時肯定得去找銀行,那銀行🏦會認嗎?銀行🏦的專業人士能回答這個問題嗎?銀行方面肯定會手一指讓你看,儲戶離櫃概不負責!既然離櫃概不負責那儲戶離櫃跟你銀行🏦也就沒有了任何關係,那你們給多打了怪誰呢?



Gungun紅塵


就算櫃員按錯了,超過5萬元需要主管指紋授權並核對。如果主管腦袋也進水了到晚上結賬時很容易核對出來並及時聯繫客戶配合調整回來,如果客戶不配合系統也可以操作調整,如果客戶敢把這筆錢花了就是客戶的問題了



詩明lee


銀行卡不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還款,或者被追責。

櫃檯工作人員每天需要接觸很多客戶的不同需求,整天與錢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會出現錯誤,但是銀行通常進行每日核查,二次審核等工作,存在金額差異通常都會比較及時的發現問題。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通常會優先聯繫辦理業務的客戶進行彌補,如果遇到難纏的客戶,銀行多半會採用司法手段解決。

銀行窗口通常會放置一個指示牌寫著“離櫃概不負責”,很多人認為這是銀行自己的錯誤,那麼離櫃後我就可以不再負責了。其實是錯誤的,這造成了民法中的不當得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不當得利之債有四個構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財產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損失;(三)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四)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一旦構成不當得利,就上升到法律層面了,不當得利的法律後果如下:

1、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認為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債權人,他享有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2、不當得利之債的客體是返還所受利益的給付,在給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態的不同。

3、不當得利的內容,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和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4、債權人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

所以,奉勸各位,不要想著天上會掉餡餅,把持住自己的內心,堅持自己的目標和方向,踏實的一步步走下去才是正途。


飛帆達科技


我看到有很多人留言說銀行規定“離櫃概不負責”,所以銀行多給了錢就可以隨便用?不是這樣的,大家不要被銀行 “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誤導了。


當年為什麼銀行會提出“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在80年代科技都還不是那麼發達,如果在銀行發生糾紛,全憑一張嘴,也沒什麼證據,那個時候“當面點錢,錯了不負責”也是為了倒逼大家在交易的時候,多些謹慎。

但是現在就不同了,如果真的發現交易時出了問題,是很容易找到證據的,每一部點鈔機都有一個配對的攝像頭,還有技術部門介入,辨別視頻真偽,誰對誰錯都可以查出來。

確實,對我們普通人來說,對銀行總有些敵對心理,但不要忘了,幫你辦理業務的是業務員個人,出了問題他肯定是要受罰的,“離櫃概不負責”在如今其實已經很不適用了,把錯誤糾察出來,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如果銀行多給錢你了,也不要覺得是什麼好事,法院會以“侵犯財產罪”給你定罪,不要狡辯說明明是銀行的錯怎麼樣,但不是你的錢就不是你的錢。就算沒有用這筆錢,銀行向你索要,你拒不退還,同樣涉嫌構成侵佔罪。

2014年有一則新聞,某男子下午去銀行存了5千,結果賬戶存進了5萬,銀行及時發現並直接發了條短信給他,內容大致為“您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已構成犯罪”。當他想去銀行退回這筆錢的時候,發現多出來的錢早就被銀行轉走了,你說上哪說理去。


如果銀行沒有及時發現,又把錢用光了,銀行更有其他辦法。司法部門介入,財產直接沒收,直到還清這筆錢為止,甚至你還要承擔罪名。現在司法這麼健全,何必冒險做這些得不償失的事呢。


華埔商學院


銀行員工打錯,你也不敢花,你花了你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銀行的錢是國家或集體的,你就是侵吞國家或集體財產,你明知你存了800元,銀行誤打成80萬,你卻將它花掉,你就是犯法了,銀行說離櫃概不負責,那是對儲戶的,你用這條法院決對不會支持你的,不論合理不合理,你個人能和國家和集體抗衡嗎?掙該掙的錢,花自已的錢才是正道。


快樂男孩1759308668


銀行太自信,當時制定霸王條款的時候,就沒有想到自己的員工會出錯,只要求儲戶離開概不負責,沒有想著自己員工錯了找儲戶,反過來想,如果儲戶取錢走出門再回來說錢少了200元,銀行會認嗎,雖然數額大,我認為虧了就虧了,自認倒黴就行了,吸取教訓。不能自己錯了對儲戶不認就是犯法,銀行錯了儲戶找了就是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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