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立馬停手?

“劊子手”通常指的是執行斬首、處決犯人的行刑者,斬首屬於極刑,因此作為“奪取性命”的行刑者並不會留下自己的姓名,並且有一條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規定,那就是一個“劊子手”只能執行九十九次斬首。

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立馬停手?


在古裝影視劇中,會有這樣的片段,當劊子手高舉起刀具,太陽處在正上方時,就聽到有人快馬加鞭過來,大喊:“刀下留人”,即使刀離犯人的脖子只差幾寸,劊子手都能夠立馬停手,為什麼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會停手?看這13個字,換成誰都得停手。

這13個字便是“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堪問陳奏”。意思是說:被判死刑的人臨刑時還在喊冤,就要重新再審理案子,上書說明。此話出現在宋朝的律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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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有關斬首的規矩,是“秋後問斬”,《禮記·月令》中如此講到:“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秋冬行刑”的最早記載是《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古時,人與自然有著很多的聯繫,秋冬是萬物凋零的時期,因此人“順應”自然現象,在此時執行死刑,宋朝有律法是“從立春到秋分,除犯惡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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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斬首之刑一般是要等到午時三刻才執行,古人認為殺人屬於“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也還是會來糾纏行刑的劊子手等人,於是劊子手通常也長得是凶神惡煞,在午時三刻這種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這樣鬼魂就不會且不敢找上門。

宋朝是我國一個很開放的朝代,曾也繁華昌盛,也出了許多清廉正直、秉公執法的官員,如包拯,是我國著名的清官,他為官期間,少有冤案發生,也是因為宋朝注重一個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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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出現冤假錯案,因此在律令中加上“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堪問陳奏”。若是劊子手違抗這一規定,聽到“刀下留人”不停手,也是需要負責任的,並且內心的壓力會非常大,認為自己殺錯了人,估計會被冤魂索命,要麼就是死後投胎到畜生道。

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立馬停手?


一方面是皇帝有下令,制定律法,還有一方面是道德上的譴責,因此劊子手通常也會慎重,所以聽到“刀下留人”後立馬停手。

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立馬停手?看這13個字,換你也得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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