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再婚,並在我成年後生了弟弟,他和繼母老了以後,我對這個弟弟有撫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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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哥哥對弟弟沒有撫養義務;特殊情況下,也有撫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父母死亡或者沒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弟、妹具有撫養的義務。

雖然你父親再婚後,給你生了個同父異母的弟弟,但是對你來說,仍然與親生弟弟具有同樣的權利。

所以,如果一旦你父親和繼母到了晚年死亡或者無力撫養尚未成年的你的同父異母的弟弟,你又具備撫養能力,那麼就有撫養同父異母弟弟的義務。


法律人9205


我大侄兒今年都是大一的學生了,作為19歲的他,現在也沒有解開跟父親之間的那層疙瘩。其中的原因就是我的哥哥離婚以後找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比哥哥年輕八九歲。並且兩個人還在今年生了一個小男孩兒。我哥哥的這些做法都引起了自己兒子的不滿,兒子把他拉黑。他去學校看望兒子,兒子也不搭理他。父子關係弄得很緊張。好在我這個叔叔他還是很有好感的,所以我問過我的侄子,你怎麼跟父親鬧的這樣僵呢? 我侄子跟我說,你說我爸爸都快50歲的人了,還要生一個孩子,將來這個孩子可怎麼辦?這不是在給兒女們添麻煩嗎?說一句實話,孩子說的這些也沒有什麼錯。我哥哥也確實不應該再要一個孩子。想一想這一把年紀領著孩子出門,別人都會以為是爺爺領著孫子呢。再說哥哥這個年紀身體也不像以前。如何能夠給孩子更好的生活,那簡直是不負責任呢。再者說了,如果等他和他的妻子都不在的時候,這兩個相差18歲的孩子。該怎麼相處也真的是一個問題呢。



後來在我的勸說下,侄子和他爸爸還算是有了一些和解。但是等我侄子回家的時候,那個小他18歲的小弟弟總是要和他玩耍,可是我這大侄兒總是皺著眉頭做的遠遠的。看著他這種狀態,我心裡就像即使是將來哥哥嫂子都不在了這個孩子,我這大侄兒也不會管的。因為年齡上的差距,感情上的疏遠確實是不要強人所難了。


因此我說作為兩個相差很大的兄弟或者是姐妹之間的關係。照顧和不照顧只是情感上的事,如果作為哥哥或者是姐姐的不願意照顧這個相差很大年紀的弟弟或者是妹妹也沒有什麼錯。


伊春美食美客


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間是不存在撫養責任義務的,你對這個弟弟沒有撫養責任義務。

我同事離婚沒有再婚兒子跟她生活,前夫在51歲和57歲與再婚老婆又生了兩個兒子,就跟大兒子說以後要管弟弟啊,可是他當年出軌一直都沒臉讓大兒子見後妻和弟弟們的面,且後妻又兇惡,他們都沒來往的,大兒子怎麼可能去幫他管弟弟。我另外一個同事離異兒子判給前夫,她再嫁未婚男人又生了一個兒子,兩個兒子倒是沒有相差十多歲,只是10歲,大兒子經常過來跟他們小住,兩個兒子感情很好,大兒子一直都疼愛照顧弟弟,弟弟現在也20歲了,媽媽跟小兒子說哥哥對你那麼好,以後哥哥比你先老,你要管哥哥啊,小兒子說那是當然。

不知道你跟父親和繼母相處關係如何?有共同生活經歷或者經常來往嗎?如果是,自然而然也會對弟弟產生感情去照顧幫助弟弟,反過來你將來先老了,弟弟也同樣會照顧幫助你的。


gf611


我老家就有這樣的事,那個人和我關係還很好,經常一起打牌,一起吃飯喝酒。

他媽就是在他結婚後和他爸離婚的,然後他都有了孩子了,她媽跟一個男人又生了一個男孩。他同母異父的弟弟,比他孩子還小兩歲。

他說首先他心理這關就過不去,很難接受那個本應該稱作弟弟的孩子,再者,他也無法接受那個和他媽在一起的男人。

我問過他這個問題,就是如果你媽和那個男人都老了,這個弟弟你管不管?

他說他媽從來沒提過這茬,他也不打算管,他說他媽可能也知道這個事實,所以跟那個男人很拼命的掙錢,估計是預料到將來這個小兒子註定是沒人管的“孤兒”。

法律上,有幫扶義烏,沒有撫養義務,你可以理解成道德標準,而非強制標準。但畢竟現在的想法是現在,到時候爹媽都去了,他仍然是你不可否認的血脈兄弟,倘若他拉的下臉找到你,我不覺得你就能真的坐視不理,除非他貪得無厭。





一本情感簿


您好,您對您弟弟從法律上是沒有撫養義務的。特殊情況下,例如父親和繼母年邁或死亡,但弟弟還沒成年的話,且自己有能力的話,法律規定是有扶養義務的。在情理上,作為同父異母的弟弟,還是應該予以一定的幫助。

第一,從法律上,對同父異母的弟弟有扶養義務嗎?

通常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是沒有撫養義務的,法律只規定了在特殊情況下,對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相關法條如下:

《婚姻法》第29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由兄、姐撫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

總結一下,

1、在滿足下列情況,對弟弟妹妹有扶養義務:

(1)哥哥姐姐有負擔能力時,才承擔扶養義務;

(2)弟弟妹妹還未成年,但其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不具有撫養能力,才可享受哥哥姐姐的撫養權利。

所以對於題主來說,如果弟弟的父母年邁或死亡,但弟弟還沒成年的話,且自己有能力的話,法律規定是有扶養義務的。

2、補充一下,同樣相對應的,在滿足以下條件,哥哥姐姐可以要求弟弟妹妹承擔贍養義務。

(1)弟弟妹妹是由哥哥姐姐撫養長大的。也就是說,在父母死亡或失去撫養能力後,哥哥姐姐曾經、或一直撫養弟弟妹妹直至成年。

(2)弟弟妹妹已成年,且具備贍養哥哥姐姐的能力。

(3)哥哥姐姐因為缺乏勞動能力,且缺乏生活來源,需要其他人贍養的。

所以對於題主來說,只要扶養了弟弟,如果今後自己年邁需要人照顧了,只要弟弟有能力,法律也要求弟弟對其進行贍養。

第二,從情理上來說,在能力範圍內還是應該予以一定幫助。

雖然是同父異母的兄弟,但在注重“血緣”和“家庭”概念的傳統習俗下,在能力範圍內還是應該予以一定幫助的。同樣的,兄弟姐妹的幫助也是相互,如果現在對弟弟予以一定的幫助,未來當自己需要接受幫助的時候,同樣會受到弟弟的協助。總之,家庭和諧、成員間互幫互助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有,新婚姻法第二十九條 ,明確了兄弟姐妹間的撫養規定。

一、《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二、無論是同父同母、同父異母、異父同母、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在民事法律關係中,一般視為相同的法律地位,和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相同。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父母無力撫養未成年的弟、妹,只要弟、妹有一個共同的父親或母親,成年子女都有撫養的責任。

雖然從法律和道德倫理的角度上來看,幫助沒能力的父母撫養弟、妹是成年子女的責任。但作為父母,在你們衝動的追求生活的“圓滿”時,也要量力而行,現代人工作和生活壓力山大,很多年輕夫妻養一個孩子都很吃力,不敢生二胎。如果遇到父母四五十歲離婚再婚,生了比自己孩子還小的弟妹,(這個弟或妹還是父母婚姻破裂的明證)突然變成自己的責任,除了經濟上的壓力,還有精神上的挫敗感。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孩子出生到這個世界沒有選擇權,是父母自己要生,然後因為我撫養你,因為我為你付出,所以你就要······,希望父母多給孩子純粹的愛,而不是道德綁架。


丁泳心職場老梗


你不撫養誰去撫養?,不管你老爸有沒有遺產,你都應該承擔撫養未成年的弟弟,同時還要為老爸和繼母養老送終。我們拋開一切法律單純從倫理上來說,你都有義務照顧好老爸和繼母的責任,還要將你那未成年的同父異母的弟弟撫養到十八歲。

除非你繼母嫁給你老爸後對你不聞不問,甚至打罵你或者不與你生活在一起,從來沒有盡到做繼母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你完全沒有必要去理會你的繼母,但是對你的未成年人弟弟還是有責任去撫養他,畢竟他還是你同父異母的弟弟。


茶油師


依照中華民族的傳統習慣,就有父債子還這一說詞,其中就包括了代父贍養祖父母,扶養幼小的兄弟姐妹的責任和義務。要是親生父母死亡以後,還有長兄為父,長嫂為母這一說道呢,這其中就免不了用道德來綁架長子女的嫌疑,我也是個堅決反對道德綁架的人。

依據法律來說,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卻沒有長子女撫養幼小兄弟姐妹的責任和義務。從這就不難看出,作為長子女的對幼小的兄弟姐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

如果父親在世,喪失了勞動能力,你只有贍養父親的責任。如果繼母和你父親當年結婚時,你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你就和繼母形成了撫養關係,對繼母也有贍養的義務。

如果說未來有一天父親去世了,弟弟還沒有成年的話,在繼承父親的遺產時,父親留有遺囑指定你繼承遺產,你又願意接受。在繼承財產上你是受益者,根據誰受益,誰付出的贍養原則,依法你就有撫養未成年弟弟的責任和義務。否則,你只有放棄父親遺產的繼承權,就可以免去撫養弟弟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說未來有一天父親去世了,弟弟還沒有成年的話,在繼承父親遺產時,只要能先扣除撫養弟弟到年滿18歲的財產,剩下的你才和弟弟平均繼承的話。就算父親留下的遺產不夠撫養弟弟到18歲成年,依法你也沒有扶養弟弟的義務。


老蔣閒言


你可以不撫養,因為你提這個問題,你也不會撫養的。


用戶268032944


看了父女二人的敘述,基本明瞭事情的原委。先說父親、費盡心力、拼命打拼終於把女兒培養成人,完成了做父親的責任,值得稱道。但你二婚生子必須要以一己之力衡量,你當初是為了女兒的幸福,不能最後又把女兒不該承擔的事兒甩給她,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女兒大可不必這麼理直氣壯的懟老爸,就算沒有義務,總還有一份親情吧?即使不能全管總能做到監管之責呀!父女二人的做法、共同的問題在於“偏激”。只要心平靜氣的談談,這該不是什麼難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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