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74 證券簡稱:興業科技 公告編號: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7月2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並於2019年8月8日經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續,公司於2020年1月1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的議案》。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8.00元/股(含),且回購股份總數不超過1,150萬股(含),不超過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302,082,162股的3.81%,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即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回購股份用於註銷並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 2019年7 月 23日及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現將公司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於 2020 年 1 月 20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29,8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 0.043%,最高成交價為10.7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0.53元/股,成交總額為1,375,57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實際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的回購價格上限,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間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0年1月20日)前五個交易日(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8,029,500股。公司 2020年 1 月 20日首次回購股份數量 129,800股,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及資金安排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並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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