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回購“拯救”股價?這家擬IPO公司復牌暴跌50%,數十家機構踩雷

重组+回购“拯救”股价?这家拟IPO公司复牌暴跌50%,数十家机构踩雷

打出“重組+回購股份”的連環拳,這家新三板擬IPO公司力圖穩定投資者信心,不過卻接連出現狀況:重組對手1.2億增資款還沒影;收購項目沒談成。

從2月初至今停牌9個多月,峻嶺能源(831417)似乎已經被催著復牌。公司股票今日復牌暴跌近50%。

數十家機構押寶IPO

早在兩年多以前,峻嶺能源已經啟動IPO。2016年3月,公司與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

峻嶺能源從事鄉鎮燃氣設施設備安裝和燃氣銷售業務,主要在重慶市榮昌區地區開展。2015年公司業績不俗,吸引了眾多機構投資入股。

在宣佈IPO計劃前後,峻嶺能源實施了兩次定增融資,受到逾十家投資機構的追捧。

據悉,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公司有43名非自然人股東,包括10只私募投資基金、13個基金專戶、10家做市商等。而公司股東人數在2015年4月底已經超過了200名。

不過2016年畫風突變,掛牌公司業績出現下滑,2017年更是出現了虧損,二級市場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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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能源近幾年業績情況

峻嶺能源2014年12月31日起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當時公司即擁有7家做市商。

自做市以來,峻嶺能源在股轉系統交易活躍,尤其是2015年上半年,公司股價曾超過13元。

不過2016年開始,公司股價出現疲弱,2017年9月份跌破2元,已經遠低於公司2015年的發行價格6.5元,以及2016年的發行價格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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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能源做市以來的走勢圖

祭出“連環拳”穩定股價

今年以來,峻嶺能源資本動作頻繁,在停牌9個多月的時間裡,又是重大資產重組出售全資子公司,又計劃回購股份,還籌謀收購項目。

2018年2月7日起,峻嶺能源開始停牌籌劃重大事項。6月底,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出爐:

公司計劃引入第三方藍田投資,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思南峻嶺增資2.4億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2億元,4000萬元計入思南峻嶺的資本公積。思南峻嶺目前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


增資後公司對思南峻嶺喪失控制權,持股比例由100%稀釋為20%。


接著,公司再將持有的思南峻嶺20%股權,全部轉讓至藍田投資。同時,公司免費向藍田投資轉讓所持貴州管網、湄潭峻嶺及鳳岡峻嶺三家子公司100%股權。

根據重組方案,峻嶺能源持有的思南峻嶺股權交易價格為6000萬元。

一環連著一環。9月10日,峻嶺能源又亮出了回購公司股票的計劃,所需資金為4000萬元。而這計劃回購股份的4000萬元資金,來源於上述峻嶺能源轉讓子公司股權的轉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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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股份,目的是穩定股價,穩定投資者的信心。而公司實際控制人也表達了穩定股價的決心,周俊及周莉承諾放棄參與股票回購。

但回購的前提是,出售全資子公司獲得6000萬元股權轉讓款。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掛牌公司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及減少註冊資本,股轉系統尚未出臺具體政策。

沒理由再停牌,復牌遭遇暴跌

在停牌7個多月後,已經披露重組方案的峻嶺能源本該復牌,不過該公司以籌劃新的重大事項為由,公司股票於9月18日起繼續停牌。

正當投資者等待重組方案實施,以及新的重大事項亮相之時,重組被曝出現了狀況。

峻嶺能源的主辦券商中銀國際證券日前發佈公告指出,截至2018年9月12日,重組簽訂的《增資協議》的生效條件得到全部滿足,思南峻嶺應於三個工作日內收到首筆增資款。但截至目前,思南峻嶺尚未按期收到藍田投資的首筆增資款1.2億元。

全資子公司沒有收到增資款,這意味著,接下來出售子公司股權、回購公司股份的一系列動作都不明朗了。

11月19日,峻嶺能源突然發佈復牌公告,宣佈新的重大事項無果。公司股票11月20日復牌。

據公告透露,掛牌公司籌劃的新的重大事項是:計劃收購河北天然氣項目,擬向該天然氣公司投資戰略合作。

據悉,由於交易對手方股東之間分歧較大,協商進展緩慢,尚未達成具有約束力的交易協議或框架性協議,不能按期完成有關工作,無實質性成果,且交易對手方近期會暫停合作事項推進。

重大事項無法推進,掛牌公司只好復牌。

峻嶺能源目前有3家做市商,今日復牌股價大跌49.59%,收盤報1.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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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能源2018年三季報十大股東

重組新規:

10月26日晚間,全國股轉公司發佈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引》等新規,對因重組事項停牌的時間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掛牌公司因重組事項首次停牌不得超過3個月,3個月內因無法披露重組預案或報告書等情況需要延期復牌的,累計停牌不得超過6個月。

同時,《重組指引》還規定,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首次停牌後,應當每10個轉讓日披露一次重組進展公告;因預計無法在原定恢復轉讓期限屆滿前完成首次信息披露而申請延期恢復轉讓的,應當每5個轉讓日披露一次重組進展公告。

對於長期停牌的問題,《重組指引》指出,除重組事項依法須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或涉及重大無先例事項的情形外,暫停轉讓後6個月內仍無法披露重組預案或重組報告書的,公司應當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披露終止重組的公告,並在公告中承諾終止重組後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終止重組相關公告披露後的2個轉讓日內,公司應當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股票恢復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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