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需要公證嗎?遺囑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小小櫻桃的Mom


您好!首先遺囑不一定非要公證。繼承法規定了5種合法有效的遺囑形式,而公證遺囑只是其中一種。剩下的四種遺囑形式:包括自書、代書、口頭、錄音錄像遺囑。只要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即使不公證,遺囑也是有效的。

下面將從公證遺囑流程、各種遺囑形式之間的比較兩個方面進行闡述。

第一,公證遺囑的辦理流程

1、準備遺囑辦理相關材料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 遺囑涉及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存摺,股票對賬單等);

  • 手書遺囑(非必須項,如有,可一併提交存檔);

  • 其他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在實際與公證處的溝通中,因各家機構自身不同,所要求提交的證明材料也不盡相同。主要差別有以下:

  • 部分要求提交遺囑人的人事檔案資料(人事檔案需要到遺囑人的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開具)


  • 部分對遺囑人的財產證明有明確要求,例如僅接受房產證作為產權證明,不接受購房合同、或拆遷協議作為產權證明材料。在提交房產證的同時,還需要提交購房合同、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明材料。

  • 部分公證處會要求60歲以上的遺囑人提供醫院開具的精神狀況證明。

2、預約公證員辦理時間,公證員對提交材料進行預審。

3、辦理公證遺囑。

通常整個辦理過程會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同時遺囑人的家屬將不允許在場。公證員會根據遺囑人前提手寫的遺囑範本,結合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對遺囑人進行現場提問,生成詢問筆錄和遺囑文本,請遺囑人簽字確認。期間,如果公證員覺得有必要,會對遺囑訂立全過程進行錄像,最後進行拍照以記錄。

4、核對提交材料,併發放《公證書》。

遺囑辦理完成後,公證員會針對前期提交的證據材料,到相關部分核實有效性。通常3-10個工作日後製作完成《遺囑公證書》。公證書可以選擇郵寄或自提的方式發放。

第二,各種遺囑形式的比較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是認知度最高的遺囑形式。

  • 公證遺囑由公證處出具,所以在有效性方面有一定保證(當然,有效性不絕對,也有“公證遺囑被判無效”的先例)。

  • 公證遺囑具備優先性,也就是說,在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以公證遺囑為準。

  • 但公證遺囑的撤銷程序比較複雜,同樣需要提交材料、資質審核、撤銷公證書三個過程。全流程與訂立的基本程序差距不大。

2、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最經濟、方便的遺囑形式。

  • 自書遺囑:適用於書寫能力良好,可以全文書寫遺囑,並簽名的遺囑人。

  • 代書遺囑:適用於書寫能力一般,只能簽名的遺囑人。

  • 自書、代書遺囑的訂立和撤銷都比較方便。

  • 自書、代書遺囑對遺囑人的法律知識有一定的要求,需要對遺囑訂立的各個環節所需要規避的法律風險都有所瞭解(例如:遺囑訂立的前置條件、哪些財產屬於個人合法財產、見證人和代書人有什麼要求);對遺囑文本的措辭需要符合法律要求。

3、口頭遺囑:僅適用於危機時刻,一旦危機解除就失效了。

4、錄音錄像遺囑:存儲介質不可靠,所以不建議訂立。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一、其實遺囑未必一定要公證,只是同樣條件下,公證過的遺囑,因為經過了專業人員的複核,避免了可能出現無效的情形,因此效力更高一些。如果其他的遺囑形式沒有下述的問題,其效力也是沒有問題的。

二、什麼情況下遺囑有效。

遺囑有效,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有立遺囑的能力。如果立遺囑人神志不清,無法準確表達自己的意志,則相關遺囑無效。

2、遺囑是當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受騙、受脅迫、偽造的、篡改的、有歧義的,則相關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不得剝奪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如立遺囑人有一個嚴重殘疾的繼承人,他的遺囑又申明遺產沒有該繼承人的份額,則這部分內容無效。

4、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本人所有的財產。如立遺囑人和其配偶共有一套住房,遺囑對整套房子進行處分,則遺囑關於其配偶那一半份額的處分是無效的。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俗良序。如某人立遺囑將自己財產全部贈送小三而不給配偶和子女,這樣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可以有多種形式,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有效。

自書遺囑:本人親筆書寫,有書寫日期和本人簽名。

代書遺囑:必須有沒有利益相關的見證人兩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僅限緊急情況下使用,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三、如果遺囑內容複雜,涉及財產數額較大,可以對遺囑進行公證。

公證的方法步驟:

1、申請。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當事人親自前往有困難,可以申請公證處上門服務。

2、需要提供的材料:

當事人填寫的公證申請表;

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遺囑涉及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證時審查的重點項目:

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是否有歧義,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等等。

4、審查無誤的可出具公證書。公證書需公證機構蓋章、經手人簽字有效。


淮北日月升


遺囑內容及立遺囑過程是合法的,公證與否無關緊要,如果遺囑內容或立遺囑過程不合法,即使公證也是無效的。所以,遺囑最重要的不是公證,而是其合法性。而遺囑公證,不過是加強遺囑的公信力,本身並不能增加遺囑的合法性,或法律效力。

若確實需要遺囑公證,遺囑人可到當地公證處瞭解諮詢相關公證事項。

遺囑可以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也可以錄音、錄像。遺囑人根據公證處所要的資料、證明,並帶上遺囑(可在公證處當場立遺囑),由專人提供公證服務。一般而言,公證處會留下遺囑副本,以備案,達到公證效果。

公證遺囑之後,遺囑人不得再擅自重立遺囑。如果在遺囑公證之後,遺囑人未經公證,擅自重立遺囑,擅自所立遺囑為無效,或以之先公證的遺囑為準。若遺囑人真想重立或修改遺囑,依然需要再找同一公證處,申請重立或修改遺囑,並完成相關手續。

當然,遺囑人也可以撤銷此前公證遺囑,此後可以自由重立或修改遺囑。

總之,遺囑所講的是其合法性。公證非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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