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案件中,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隱匿財產以逃避債務,致使申請執行人的合法財產權益難以實現,為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的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本院核實並使案件得以執行的,申請執行人自願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具體金額及標準見下表)。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為2019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04日。
舉報電話:0859-3660233(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12時,下午14時30分-17時30分),18008591686(非上班時間)。
2019年11月05日
姓名
冉益祥
地址
貴州省興義市桔山街道辦事處新世紀小區瑞祥棟1002號
身份號碼
522321196608214314
執行案號
(2019)黔2301執恢571號
申請執行標的
49.5309萬元
懸賞金額
提供財產線索並執行到位,支付執行到位金額的5%
閱讀更多 甕安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