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男子兩次獲刑不知悔改 再次犯罪鋃鐺入獄

興義:男子兩次獲刑不知悔改 再次犯罪鋃鐺入獄

興義一癮君子曾犯搶奪罪被判刑六年,刑滿釋放後仍不知悔改,又因非法持有毒品鋃鐺入獄。近日,黔西南州興義市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並當庭作出宣判。

  據瞭解,黃某曾被強制隔離戒毒,後又因犯搶奪罪被關押六年。可這也沒讓黃某擺脫毒癮,出獄後又開始復吸。2019年8月31日凌晨0時許,興義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興義市桔山大道北京路立交橋中段,查獲被告人黃某駕駛的藍色尼桑轎車,當場從其駕駛的車輛副駛腳踏處,查獲用透明塑料袋包裹的海洛因嫌疑物1坨,經稱量,繳獲的海洛因嫌疑物淨重53.36克,經鑑定,該毒品嫌疑物檢出海洛因成分。

興義:男子兩次獲刑不知悔改 再次犯罪鋃鐺入獄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出,被告人黃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持有,其行為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審理,法庭認為,黃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的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等法律規定,法官綜合其他量刑情節,對該案當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黃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涉案毒品海洛因重量是53.36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韋明皇 張鳳利 岑雲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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