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民間“邀會”可能涉嫌犯罪

宜賓新聞網11月26日訊(陳代康)民間經濟互助會,俗稱“邀會”,在某些地方比較流行,殊不知,這種大家司空見慣的現象可能涉嫌犯罪,珙縣就有人因“邀會”被判刑!

2014年,做生意的張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就組織“邀會”,邀請周某等三十餘人參加,每輪的會費為16萬元。開始一切正常,但到了第八輪,周某因賭博欠債太多,領取16餘萬元會費後逃跑,“邀會”被迫“倒會”。今年1月份,外逃的周某被抓獲。近日,珙縣人民法院以張某和周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128萬元,判處張某和周某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並處數萬元的罰金。

民間“邀會”實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行為,參加的人數一般較多,雖然每輪的資金量可能不大,但進行數輪後累積的資金量容易達到20萬元的刑事立案標準,參加人員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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