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小區驚現塑膠湖?業主質疑太敷衍 開發商:我們沒說過會建湖

小區“人工湖”是塑膠做的?據澎湃新聞消息,10月18日當天,涉事房地產公司、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北辰中央公園小區的開發商長沙世紀御景房地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小區未規劃人工湖,塑膠湖只是景觀。

长沙小区惊现塑胶湖?业主质疑太敷衍 开发商:我们没说过会建湖

據湖南都市頻道報道,長沙北辰中央公園D區四棟住宅交房後,業主發現小區的綠化及公共設施與預期相差甚遠,大量鋪設“植草磚”當做綠化地,連 “人工湖”都系塑膠製作。

长沙小区惊现塑胶湖?业主质疑太敷衍 开发商:我们没说过会建湖

11月18日,該小區一位鍾姓業主告訴澎湃新聞,他覺得小區內的塑膠“人工湖”很滑稽。此外,小區內鋪 “植草磚”的面積太大,不僅“沒有審美”,還不安全、灰塵多。

“我們希望能夠撤掉植草磚,恢復草坪綠化。”鍾先生說。

长沙小区惊现塑胶湖?业主质疑太敷衍 开发商:我们没说过会建湖

18日,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黑石鋪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告訴澎湃新聞,11月16日至17日,警方曾前往北辰中央公園小區維護治安。業主如果要維權,可以向街道辦、社區合理反映訴求。

長沙北辰中央公園的開發商長沙世紀御景房地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該公司在向政府相關部門報批報建和樓盤的對外宣傳銷售中都未曾規劃或提到過建設人工湖。“植草磚”是考慮到消防和景觀效果而採用的綠化方式。目前,街道辦工作人員和業主還在進一步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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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一平買的房,收房時竟然沒有門兒!開發商:從窗戶進

2019年6月,遼寧瀋陽某高檔小區一位姓林的業主發佈視頻說,自己花15000一平米買的新房子,收房的時候卻發現,房子沒有進戶門。

當他找到開發商要說法的時候,居然被告知,從窗戶進去 。

據小區業主林先生介紹,他花了15000多一平買的房子,交房的時候卻發現,電梯朝著他們房子的那面根本打不開,如果用手強行掰開電梯門,只能看到一堵水泥牆,而這面牆本應該就是他們的進戶門。

林先生認為,開發商為湊夠套內面積,將本應電梯入戶的進戶門堵死。當林先生找開產商要說法時,開產商告訴他,只能走窗戶。

因為買的是期房,林先生簽署購房協議時,房子並沒有建完。但售樓人員介紹沙盤和效果圖時,本來說他們這房子應該是直接穿過電梯到達進戶門。

小區業主 林先生 :售樓員說了,將來交房的時候,所有的結構與效果圖完全一樣,不會有一點誤差。

開發商客服負責人 楊經理 :前期建房子的時候,3、4、19、20棟樓樣板間就在,現在的樣板間仍然在那兒,它不是沒有入戶門,它是沒有正常東西側的一個門,南門是正常有的,我們前期規劃、設計就是這樣的。

對此,林先生表示,他們是交了預付款之後才拿到的購房合同,從合同的附件看,只能體現房屋的平面圖,在合同附件中對門窗有說明,沒想到交房的時候卻沒有留門。

在購房合同正本附件3,第5項“門窗 ”上,已經寫明有優質單元門、進戶門、優質三防門,而現在卻根本沒有進戶門。

不過,開發商客服負責人楊經理卻堅持說,有門!前期規劃的時候就有,南門也是門。

而林先生拿尺子量了一下開發商留下的門,只有670毫米,正常的標準進戶門應該是900到950毫米。

而且門外臺階有70釐米的落差,年輕人一下就上來了,老頭老太太這怎麼上?

該小區另一位業主劉女士也和林先生有同樣的遭遇。

小區業主 劉女士 :我們買房的時候,根本沒有告訴我們門有任何問題,而且還說電梯間是贈送面積,等我們收房的時候,才發現沒有門,但是我因為懷孕,著急住,所以被逼無奈,我才在別處開了一個門。

開發商客服負責人 楊經理 :業主提出設計的門有問題,首先設計圖上都有,備案和附圖也有,而且前期的規劃,3、4、19、20這四棟樓規劃就是這樣的,大家可以去查,我們也在聯繫政府部門,把所有的藍圖、圖紙、相關的證件,馬上將提供給政府部門。我們已經把所有的相關資料給派出所了,肯定會去依法協調解決我們的權益。

法律專家:開發商對消費者構成嚴重欺詐

消費者買新房,無門可進,開發商卻振振有詞,聲稱就是這麼設計和規劃的,遇到了這種讓人慾哭無淚的事情,消費者如何維權呢?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 邱寶昌 :開發商如果把一個沒有門、無法正常進入的房屋賣給消費者,並在之前隱瞞事實,實際上對消費者構成嚴重的欺詐。如果是事後,為了自己合規去封堵,對消費者也是一種嚴重違約。

邱寶昌表示,正規的商品房在土地規劃和建築設計當中,是必須有門的,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

一種房子本來不是商品房供應 ,而是被開發商經過改造,以商品房形式去賣。

另一方面可能有其他方面違規的 ,把房間一封堵以後使之成為合規的。專家建議,如果協商不成,消費者可以向住建部門投訴。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 邱寶昌 :消費者可以依據相關的實景拍照、實際情況、買賣合同以及宣傳手冊等等,向住建部門投訴,也可以依據雙方的買賣合同和相關證據去提起訴訟。我相信我們的法律一定要讓消費者維權有門。

專家同時表示,消費者還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如果開發商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觀察者網 頭條新聞 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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