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沒錢”還債卻出國旅遊 上海一名老賴被拘役4個月

堅稱“沒錢”還債卻出國旅遊 上海一名老賴被拘役4個月

  東方網記者劉理11月18日報道: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拒不執行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黃某因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定,被依法判處拘役4個月。在得知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後,一直以各種藉口拒絕履行義務的黃某委託其母親主動將欠款及利息等一併還清,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理。申請執行人對法院果斷依法打擊老賴、維護其合法權利表示了感謝。

  百般推脫 老賴拒絕履行義務

  2019年2月1日,上海某汽車公司向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稱黃某購買了一輛大客車掛靠在該公司名下,2014年以來黃某拖欠公司管理費、墊付的保險費、車輛購置稅、運管執法罰款等及利息未付。審理中,法院組織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黃某於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汽車公司15萬元,法院據此製作了民事調解書並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已滿,但黃某卻拒不履行付款義務,無奈汽車公司於2019年6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黃某發送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義務,又發出報告財產令,要求黃某如實申報財產,但黃某均無動於衷。

  法院對黃某採取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面對法院執行,黃某又稱希望與汽車公司和解,要求寬限至7月30日前付清欠款150,825元,雙方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但7月30日已過,黃某仍然拒不還錢。面對執行法官,黃某隻是稱“沒錢”,並無還款意願。

  真“沒錢”?法院調查老賴現原形

  執行中,法院依法對黃某名下存款、房產、車輛等各類財產進行了全面查詢,並作出(2019)滬0110執3023號執行裁定書,裁定查封、扣押、凍結、劃撥黃某銀行存款人民幣150,825元及利息或相等價值的其他財產。但黃某仍未履行裁定義務,且未如實申報財產變動情況。經查,黃某的工商銀行賬戶中有1萬餘元存款,但其未如實申報,法院立即對該錢款進行了劃扣。

  此外,法院對黃某住所地進行了搜查,發現堅稱“沒錢”的黃某在6月底還曾出境旅遊。法院又查詢了黃某的支付寶信息,發現2019年2月至7月間,黃某通過支付寶賬戶轉賬達20餘萬元。由此可見,黃某“沒錢”是假,逃避法院執行是真。2019年8月6日,法院再次約談黃某要求其履行義務,黃某仍拒不履行,遂於當日被司法拘留,後被移送公安機關。

  追究拒執罪 老賴難逃法律懲罰

  眼看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一度態度強硬的黃某也發生了轉變。其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表示願意認罪認罰,請求法院從輕處理。2019年9月3日,黃某的母親來到法院,主動替黃某履行了所欠的全部本息,申請執行人也表示認可。

  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由於黃某系自首並自願認罪,且家屬已代為履行民事裁定義務,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黃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一審判處黃某拘役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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