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改前瞻丨掘金城市更新,你不得不瞭解的四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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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經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經濟快速發展,本就人多地少的建設用地愈加緊張。為緩解建設用地緊張的局面,廣東省開始探索城市更新等低效存量建設用地的再開發。十幾年風雨,以深、佛兩地先行的“三舊”改造之風席捲了整個廣東,舊改在廣東如火如荼大規模展開,成為各大開發商拿地拓展的新途徑。

舊改前瞻丨掘金城市更新,你不得不瞭解的四大要點

可現如今的舊改,是真的城市更新嗎?

一、舊改香餑餑,真的“香”嗎?

經過十多年的努力,舊改從最初的野蠻生長走向規範發展時代。改造範圍廣泛,改造模式不再是當初的大拆大建,還加入了功能改變、綜合整治、微改造等等可以單一或多種複合改造的模式。改造主體也可由政府、市場或權利主體組成。看外在似乎並無太大問題,符合發展需求,但是目前舊改項目的數據卻並不樂觀。

早在2010年—2016年期間,深圳宣稱要完成600箇舊改項目。但這麼多年來,這些列入計劃的項目,真正完成用地供應的僅為 20% 左右,已完成的項目,更是用手指都能數的過來。

而廣州更甚,據不完全統計全廣州約有300座城中村。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公告披露,目前廣州全市已批未完工的舊改項目高達251個,其中舊村項目38個、舊廠項目213個。

更重要的是,以上這兩座城市,是舊改最火熱的戰場,延申到廣東其他二三線城市,能成的項目更是寥寥。

舊改前瞻丨掘金城市更新,你不得不瞭解的四大要點

二、政府與市場的博弈

深圳已經形成了全面而詳盡的城市更新政策體系,為項目准入、規劃審批、權屬核查、違法建築處理、實施主體確認、用地手續辦理、集體資產監管等各個環節都提供了政策依據。從制度設計來看,舊改制度安排本身並無不妥,但實施的效果卻十分不理想,很多制度安排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

例如:

政府鼓勵綜合整治、鼓勵有機更新,但由於大部分市場主體的操盤手對城市更新有深刻認識的人很少,絕大多數人都是從傳統房地產投資、開發口甚至是追趕舊改熱潮轉型企業的內部人員調來的,沒能有大局觀,專業知識不充足,只關注眼前的利益,熱衷於拆除重建;

政府鼓勵工改工,提升產業發展,推動當地經濟。而市場主體卻想盡辦法去調控規進行工改商住,爭取利益最大化的博弈;

政府鼓勵權利人自改,但政府給到權利人自改的政策紅利不夠健全,引入資金難度較大,幾乎沒有權利人自改的先例;

政府倡導產業優先,但各大房企引入產業能力堪憂,而通過自身製造產業技術又還未成熟。真正通過舊改形成規模化的產業園成功案例到目前為止還屈指可數;

政府要求集體資產平臺交易,但平臺交易只不過是“皇帝的新裝”,前期操盤手通過各自手段紛紛進村干涉投票結果,控村埋釘子事件頻頻發生;

政府規定搬遷補償簽約率達90%時,可以轉由政府組織實施,但深圳木頭龍項目十年苦等。

......

舊改前瞻丨掘金城市更新,你不得不瞭解的四大要點

三、傳統開發如何接軌城市更新?

傳統的房地產市場主要是靠良好的政商資源和強大貨幣資本進行“高槓杆,高週轉”開發,以住宅和商業開發為主要產品形態。而城市更新不僅需要貨幣資本和政商資源,還需要大量的智慧資本解決其複雜的協議出讓、土地置換、集體轉國有、歷史疑難、產權統一、產業規劃和融資結構等問題。

舊改項目的商業模式與傳統的房地產市場也存在很大的差異:

一方面,在土地供應端,區別於傳統的土儲,政府退出交易市場,土地資源多數被村集體或私營企業,甚至是私人所控制,開發商要獲得政府的批准,首先需要取得原權利人的同意,而要取得原權利人的同意必須採取市場化的手段,在灰白地帶遊走,通過各項手段方式與原權利人形成一致意見,所以,在城市更新中,政商資源在土地獲取方面的作用受限;

另一方面,在項目開發和運營端,城市更新項目的產品也不是單一的商品房模式,而是包括集體物業、產業用房、保障性住房、回遷用房、生態環境、配套設施、文化傳承在內的混合產品模式。這樣的模式前期的開發涉及主體十分龐大,後期運營也不像傳統開發單單銷售或租賃樓盤或就能搞定的。

此外,城市更新中的搬遷談判、產品設計、項目融資、稅務籌劃、報批報建、招商運營也都有別於傳統的地產項目。

往後,進入城市更新領域的房企一定是需要越來越多專業化、高效化、多元化、創新化的人才,才能更好的融入項目的節奏與加快城市更新的發展,如何進行更好的招聘與培養這方面的人才,是未來房企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城市更新項目需要將金融、產業、生態、人文和地產進行深度的融合,用金融驅動地產,地產升級產業,產業保護生態,生態解讀人文,同時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化解市場可能存在週期性風險,形成一個城市更新產、城、人、文相互結合的生態項目。

舊改前瞻丨掘金城市更新,你不得不瞭解的四大要點

四、城市更新如何定位政府?

城市更新需要政府力量和市場力量協同發揮作用。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界定政府在介入市場行為的權利邊界?如何避免政府監督主體和改造主體身份的混同?政府又如何在市場失控時進行必要的干預?

政府定位應該考慮以下方面的因素,解決以下問題:

1.根據歷史遺留,產權不明晰,以及多數引導少數與司法介入拆遷思路制定完善的政策制度。

2.通過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措施干預開發和分配,矯正市場行為。

3.加大產業紅利,引導當地產業升級發展,保證開發商與產業的互動。

4.參考多地做法,建設多元化城市更新發展方向房企,平衡多種改造方式的利益分配,使各大房企百花齊放。

6.流程簡化,強區放權,開放城市更新市場,降低市場交易成本。

7.平臺公開,加強監管,保證區域項目公平、公正、公開,為當地匹配最符合發展的房企。

未來,伴隨著房地產行業進入存量時代,城市更新的作用將愈加凸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繼續強化“城市運營商”、“美好生活服務商”等的定位,發揮自身項目經驗及優勢,通過城市更新改善城市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增長的新引擎,讓“三舊”改造真正成為城市更新,讓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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