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飲酒過量致死,12萬意外險被拒賠,保險公司:誰讓他喝那麼多

相信很多朋友平時都會喝點小酒放鬆心情,但是,小喝怡情,大飲傷身。

最近,管家看到了一起男子酒精中毒死亡,家屬向保險公司理賠,卻被保險公司以酒精中毒死亡不屬於意外為由拒賠。

酒精中毒死亡屬於意外嗎?管家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01 案例詳情

2017年3月,四川的周某(化名)因資金問題,以工廠為抵押,向銀行貸款12萬。貸款時,周某購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額12萬。

同年11月,周某在家中喝酒時突然昏迷倒地,家人連忙送往醫院,經醫院確診,周某是酒精中毒死亡。

男子飲酒過量致死,12萬意外險被拒賠,保險公司:誰讓他喝那麼多

處理完周某的後事之後,家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卻被保險公司以酒精中毒去世不是意外為由拒賠。

家人收到拒賠通知,無法接受,和保險公司協商無果後,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過審理,支持了周某家人的訴求,並要求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10萬元。

02 案例分析

難道酒精中毒致死真的屬於意外嗎?

法院是這樣認為的:

首先,在保險合同中,對“意外”的定義就是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以及非本意的,而這些原因導致的死亡就是意外傷害。

酒精是一個外部元素,人的身體不會產生酒精,因此符合“外來的”這個定義。

由於每個人的體質不同,我們也不知道喝多少酒才會導致死亡,所以周某酒精中毒也符合“非本意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醫院已經證實了導致周某直接死亡的原因是酒精中毒,並非疾病,所以也符合“非疾病的”。

因此,周某酒精中毒致死屬於意外身故,保險公司必須賠付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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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管家有話說

管家發現,現在還是有一些酒桌文化叫“你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但是管家覺得,喝酒一定要適量,不得多喝。

所幸的是,周某曾經為自己購買過一份意外險,他的家人在失去經濟支柱後還能支撐一段時間。但是管家覺得,如果周某淺嘗即止,也不會有這樣的事故。

不過,現在越來越多人會為自己和家人買一份意外險,主要是為了在意外發生之後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險金抵消意外帶來的經濟損失。

不過,在我們進行意外險理賠的時候,也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及時報案

不幸遇到意外之後,一定要儘快通知保險公司,方便保險公司做後續的調查,也可以加快獲得賠償的速度。

  1. 準備好理賠資料

除了要及時報案,我們也要準備好相應的理賠資料,比如保險單,理賠申請書

意外傷殘證明或意外事故證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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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注意保險的免責條例

投保時要看清楚保險不保哪些意外,比如有些意外險是不承擔高空墜落所導致的意外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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