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的家庭,未來如何分配贍養老人?

柔沢十


於情,血濃於水。

父母是給與我們生命的人,見證並參與了我們整個成長過程。他們教會我們說話,教會做人做事。在我們還是那麼弱小的時候,是他們為我們撐起了整個天空。現在的我們不一定能理解母親懷胎十月痛苦,也不一定能理解第一次被叫爸爸的喜悅,甚至理解不了那些年父母為了養育我們的艱辛。其實沒關係,我們遲早要為人父母,為自己的孩子撐起一片天空。我們對待自己孩子的感情就是父母對我們的感情。

母愛如水,溫婉細膩,父愛如山,堅韌挺拔。捫心自問,他們這一生有多少時間是在為我們而活著,而我們現在又為他們付出了多少。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父母為了養育我們已經傾其所有了。

如果從親情的角度考慮我們要為贍養老人付出多少,那就儘自力而為吧。

於理,百善孝為先。

天地君親師,除去天地不談,在古代雙親是僅次於皇帝的存在,不尊重老人,不贍養父母的可以直接執行死刑。如果因為貧窮導致父母自縊死亡的,最輕的處罰也是流放三千里。

在現在孝順是一種美德,體現一個家庭的家風。孝順是一種品格,現了一個人的自我修養。孝順更是家庭和諧的基礎。

孝順還生孝順子,忤逆還生忤逆兒。家庭的環境影響著孩子成長,我們對父母的態度,也就是孩子將來對我們的態度。孝順是裝不出來的,因為孝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當自己的孩子開始不孝順自己,並指出我們當年也沒有孝順他/她的爺爺奶奶。我們很難找出什麼理由指責他們。從這個角度說,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怎麼孝順我們,我們就應該用相同的態度對待父母。

於法,贍養老人是每個做兒女的義務。

贍養老人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細則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

贍養費標準。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比如: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為1500,如果子女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500,視為該子女無能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如果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為3000元,有兩個子女,怎應付贍養費為(3000-1500)/2=750元。凡是不能一概而論最終出多少贍養費可以協商解決。

父母應該有一個幸福的晚年

對於兄弟倆家庭,怎樣贍養老人應該根據兄弟倆家庭實際情況和老人意願而定。 比如經濟狀況好一點的家庭出錢,經濟狀況差一點的家庭出力。或者遵循老人的意願選擇跟著誰住。老人住在誰家,誰就幸苦一點。另外一家就多出一點贍養費用於生活以及其他必要的開支。

對於在農村長期生活的老人,並不是特別願意到城市裡生活的,還是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採納老人的意見。常回家看看其實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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