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公務員,現在在事業單位工作,以後還能回到公務員單位嗎?

堂吉訶德的司機


公務員可以順向調動,但不能逆向調動。

假如你是公務員,但你被安排去了事業單位工作,原則上說,你就變成了事業編,是不能直接調回公務員崗位的。如果你運氣不好,就一輩子變成了事業編幹部。

當然,也不是毫無辦法,假如你運氣好,領導賞識你,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重新轉為公務員身份。不過調任的指標不多,一個縣一年也就3—5個指標,超過45歲還不能調任,還要經過面試、考察等環節,並需要上級組織部門審批(比如縣級調任要市委組織部審批),麻煩的很。

不過一般來說,如果組織上要把公務員身份的幹部安排到事業編制的崗位的話,一般是讓該名幹部去事業單位擔任法人代表。在安排這名幹部在事業編崗位的同時,不會把他的編制轉過該事業單位,而是將其編制掛靠在一個公務員單位,給一個虛職,如主任科員等(《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可能是一級主任科員或二級主任科員,叫法不同而已)。這樣的話,也就不必擔心自己失去公務員身份了。


老羅侃史


從事業單位是否還能回到公務員單位,是要看具體情況的。

一、主動離職。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那麼,要想回到公務員單位,一般來講,只能通過重新考試,才能進入公務員單位。這種方式難度還是比較大的。

二、提拔到事業單位。正規來講,如果從普通事業單位進入黨政機構,重新恢復公務員身份,必須是提拔任用兩年後,且年齡不得超過40歲,副處級以上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但考慮到個人待遇問題,對於曾經取得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都有不同的優待政策,不會像普通事業單位幹部那樣卡得太死。

三、機構改革。假如原來的行政機構經過機構改革後變成了事業單位,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具體的優待政策要看各地的相關公告。當然如果事業單位改革成為了行政單位,那身份也會跟著變回公務員,不過,這種幾率是比較小的。

總之,想要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機會還是有的,至於能不能成功恢復公務員身份,還要看自己的實際情況。



公考有料


1. 你以前在市級公務員單位,嫌待遇不好,辭職了,通過公考又考到了省直的事業單位。這種情況,你想再回到公務員單位也可以,只不過還需要通過考試,如果你年齡大了不滿足報考條件,那對不起,你不可能再回到公務員單位了。

2. 我有一個同學,機構改革前,他是環保局的正科級幹部,還是一個科的科長實職,但是在公務員局和組織部進行公務員備案的時候沒有備案成功,公務員局和組織部說需要下基層鍛鍊一年,他就到環保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什麼信息中心當了一年一把手,一年以後他又回到了環保局,還是正科實職,而且公務員備案成功。

3.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教育局的正科級實職幹部下到高中當副校長,然後升任正校長,再然後到教育局當副局長了。

不過一般來講,除機構改革之外,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都是因為晉升的原因,去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位。如果從此以後,就在事業單位任職、升遷,那麼就一直是事業人員身份。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比起普通事業人員來講,畢竟曾經有過公務員經歷,再重新進入公務員序列,可以走簡易程序,不用培訓和考試。上述第三種情況就是這種。


松原中公崔老師


公務員身份,對應的是黨政機構,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如果脫離了特定的崗位和機構,也就失去了特定的身份。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從正式發文之日起,就成為普通事業人員,失去了公務員身份。

一般來講,除機構改革之外,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都是因為晉升的原因,去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位。如果從此以後,就在事業單位任職、升遷,那麼就一直是事業人員身份。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比起普通事業人員來講,畢竟曾經有過公務員經歷,再重新進入公務員序列,可以走簡易程序,不用培訓和考試。

正規來講,如果從普通事業單位進入黨政機構,重新恢復公務員身份,必須是提拔任用兩年後,且年齡不得超過40歲,副處級以上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但考慮到個人待遇問題,對於曾經取得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都有不同的優待政策,不會像普通事業單位幹部那樣卡得太死。

另外,已經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遼寧省,對於因機構改革失去參公崗位的六類參公人員,保留參公身份待遇,可以在黨政機構中的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除省考、軍轉、群團等外,就包括曾經是公務員身份,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


公事吧


能不能回來,取決於你的個人實力

在體制內,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很常見。常規情況下,都是事業單位人員想方設法逆向調動去行政機關當公務員,很少有人願意從行政機關主動去事業單位任職,從待遇和個人發展空間來看,行政機關都遠遠好於事業單位。如果有,只能是兩種情況:一是提拔,從公務員提拔到事業單位當領導;二是個人原因,犯錯不得已必須離開行政機關,到事業單位找落腳點。

第一種情況,回到公務員應該不難。像縣裡提拔到科級,市裡提拔到處級,到事業單位任職,以後有合適的機會,隨時可以轉崗行政機關任職,或平調或提拔。

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想回去比較難。公務員一旦到事業單位,自動失去行政編制身份,變為事業編,從事業編再調回行政機關,除了需要崗位空缺,最關鍵的是要有領導欣賞,否則,根本不可能。

總的來說,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無論是領導還是普通幹部,想回去相對而言都有一定難度,沒有強大的推力,最好不要做出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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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這個問到盟主曾經的本行了,盟主當年在公務員管理崗位工作時,負責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幹部招聘、調配,所以對這塊比較熟悉。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以後,其公務員身份按照規定是自動喪失的,也就是說成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那麼以後能否再回到公務員單位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以下幾種途徑:

1.調任,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在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崗位任職滿一年,可以平級調任到公務員單位副科級崗位。比如你是事業單位的副主任,任職滿一年可以調任行政單位**局副局長,進行公務員登記。

2.重新參加公務員招考,通過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試用期滿1年後進行公務員登記。

當然,如果你是在縣區,盟主的建議是,噓!縣區的管理並不嚴,你當初頭腦發熱出來到事業單位了,現在冷靜了想回去了,別聲張,找領導偷偷回去即可,因為他們八成還沒來得及把你的身份取消了呢。

聽了我的回答是不是很受教,打算怎麼謝我呢。


公考面試觀


公務員一旦離開行政崗位到事業單位工作,將失去公務員身份。如果要回到行政崗位上工作,需要經過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主要有考錄、選任、調任、聘任等四種方式。

(一)考錄

考錄指通過競爭考試的方式錄用國家公務員,進入公務員隊伍,通常所稱的“國考”、“省考”均是指此種方式。考錄是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式。它有利於國家選擇優秀人才擔任公職,防止平庸無能之輩進入國家公職系統;有利於國家在用人上的公正與公平,防止吏治腐敗;有利於激勵國人重視知識和引導青年一代刻苦學習;樹立“憑知識,憑德才從政”,而不是“憑關係,任權錢做官”的意識。

考錄一般需要具備錄用單位設置的資格條件,年齡不能超過35週歲。

(二)選任

選任指國家通過選舉(括公民直接選舉和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間接選舉)的方式產生國家公務員的方式,具有廣泛的和高度的民主性。它只適用於對作為各級政府組成人員的領導職務公務員的任用。每到換屆年,都會有一大批人員通過鄉鎮選舉登記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

選任需要的資格條件相較考錄要低,但需要具備較高的工作水平和群眾基礎。

(三)調任

調任是指行政機關將行政系統外部(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人員直接調入行政機關任職。它只適用於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和四級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現在每年的國家、省公務員遴選和選調考試中都設置了公開選調的職位,就是調任的一種形式。

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6號),調任的基本條件為:

1、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3、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週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週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週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週歲。

(四)聘任

聘任是指行政機關通過與擬任公務員的公民簽訂聘任合同的方式任用公務員。行政機關以聘任合同方式任用公務員通常要事前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審查,考試,考核,認為其符合條件,才與之簽訂合同。它只用於小範圍的公務員任用,一般設有期限。


豁達研究


能回。並且能夠恢復公務員身份。

1、組織部門一直重視幹部交流。國企、事業、機關可以交叉任職。

2、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任職是一種提職鍛鍊的有效途徑。職務高於身份,以實職為重。

3、職務在鄉科長、副鄉科長以上的實職公務員任職,不需要考試。直接調任、選任。

4、事業單位科員以下人員任職科員以下公務員,需要考試。以前是公務員身份的,由於檔案中有公務員表格資料,編制允許的話,也有恢復原身分的可能。

5、一般都會提職,平調的很少。


中囯觀察家


可以的,曾經見過類似的案例,僅僅是進行審核而已,並不需要參加統一考試。但僅僅是從操作層面和理論層面,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完成教科書般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切換。

行政機關轉事業單位的原因。

這裡面我認為有兩種原因,一種是為了更好的發展,主觀要求調動,比如從下級行政機關,調入上一級事業單位,這種情況在我們身邊其實比比皆是。而另一種是則是平級調動,雖然看來是一種不科學的調整,但是有一些單位或者一些人確確實實面臨體制改制,甚至是給別人倒位置的情況。所以,這種情況往往是被動的,而且這種調動很難再回到公務員序列。

事業單位轉公務員的方法

  • 一是曾經具備公務員身份。

這種情況下,直接進行檔案審核,確定沒有問題直接就可以任用,沒有什麼後續的羅亂。

  • 二是調整。

但這種情況有一個基礎前提,就是必須在事業單位任副科級以上職務,可以調任其他行政機關進行工作。

  • 三是掛職鍛鍊結束。

有一些人是以掛職鍛鍊的名義被派到某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當鍛鍊期限結束後,直接能夠調回行政機關。

  • 四是破格提拔。

這種情況就比較玄幻了,首先個人能力要十分突出,而且還要有伯樂賞識,但僅僅是理論上可行,不能夠作為普遍性方法。


真真假面


能,肯定是能的,不過需要相應的條件,難度不一。不過國家對人事幹部的任用還是比較靈活,能上能下,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身份是否發生轉變

在事業單位上班不一定就不是公務員,除非自己自願放棄公務員身份轉為事業編制。在行政單位上班不全都是公務員,也有事業編制人員。

二、工作單位屬性

工作單位屬性與人員身份不完全一一對應,即人在行政單位上班可是公務員身份或事業編制身份。若要將身份與工作單位屬性對應,必須滿足單位相應條件,才能轉換。

三、混編情況

目前,混編還是比較多的。不管什麼性質的單位都存在行政、事業混編情況,所以不存在能否回到公務員單位上班情況。不過,隨著機構改革,會對單位屬性與人員身份進行統一規劃管理,除非自願放棄身份。

簡單來說,放棄公務員身份容易,再轉為行政編制難。不過在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可以轉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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