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跳廣告”玩花樣的網站 侵權責任需更多追究

“會員跳廣告”玩花樣的網站 侵權責任需更多追究

評論君說

商家有義務依法完善自身的格式條款,消除不合理的條目內容,更不允許在這上面動歪心思,忽悠消費者。

“会员跳广告”玩花样的网站 侵权责任需更多追究

庭審現場 截屏圖

作者 |柯銳

蘇州大學法學院女學生孫欣(化名)觀看愛奇藝視頻時,看到“會員跳廣告”字樣,買會員後卻發現,只跳過了片頭廣告,片中廣告並沒有“跳過”。她將愛奇藝告上了法院。蘇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即判決被告愛奇藝公司賠償孫欣30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11月6日,蘇州市中級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蘇州中級法院”發文評析稱,愛奇藝在網頁上用了“會員跳廣告”的宣傳語,通常可以理解為會員可以跳過、免看視頻內容裡插播的全部廣告,但實際會員僅可跳過片頭廣告,而愛奇藝對“會員跳廣告”實際含義的解釋,則要點開裡面的會員特權和會員協議才能看到。

“蘇州中級法院”的評析文章,基本道出了這一案件的爭端所在。愛奇藝公司作為更有技術條件優勢的網絡公司,以帶有誤導性的宣傳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會員,侵犯了孫欣的知情權,理應依法賠償消費者損失。

“會員跳廣告”既然是愛奇藝的一個商業服務產品,那麼消費者購買該服務後,理應得到明確的對等權益。但是,愛奇藝卻把片中插播廣告這樣一項重要而敏感的產品內容隱匿在要點進去才能看到的條款中,難免有故意為之的嫌疑,誤導了消費者。

知情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一項重要權利。知情權是消費活動中必不可少的,是消費者決定購買某種商品、接受某項服務的前提,商家不能妨礙消費者對該權利的行使。如果孫欣事先知道買會員後只能跳過片頭廣告卻不能跳過片中廣告,她很可能就不會購買該服務。而愛奇藝作為商家不會不瞭解這一常識。

作為消費者,固然有必要對會員協議和會員特權裡的具體條款進行查看甄別,但是商家更有義務依法完善自身的格式條款,消除不合理的條目內容,更不允許在這上面動歪心思,忽悠消費者。否則,商家要承擔比消費者失察更大的責任,理應被追究。

浙江省消保委曾做調查問卷發現,不想看廣告是消費者成為付費會員的首要原因,佔比為83.30%。但是,71.04%的用戶在購買會員後,看視頻時還經常遇到過廣告。可見,相關視頻網站在自己“撈錢”經營中,並未將廣告推廣中的“免廣告”等會員權益真正落到實處。互聯網領域消費者合法權益被侵害,仍然很常見。

孫同學58元的會員費,看似小事。但是,基於視頻網站擁有的海量消費者,這個會員費就不是一筆小錢,“會員跳廣告”之爭也就不是小事了。從這個層面而言,此次訴訟,值得關注。若能通過個案的案例判決和輿論傳播效應,對規範互聯網經營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示範和推動作用,追究更多商家的侵權事實,則善莫大焉。

有深度、有態度、有溫度的新聞評論,盡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