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陷入西方議會“喧囂吵鬧的場所”誤區?毛澤東提出了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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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已經成為我們時代的鮮明主題。對於中國來說,在短短的七十年中,取得了世界矚目的卓越發展成就。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原因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走出了一條符合本國國情的國家治理構建和改革的道路,建立了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有效地發揮了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凝聚了全社會的共識與合力,為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對於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制度,我們黨早在民主革命時期就進行了探索。毛澤東提出了國體與政體概念,科學區分了國家的階級屬性與組織形式的關係,為後來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作出了探索。新中國成立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這個制度解決了孫中山提出的如何實現“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現代民主之問,避免陷入西方議會的“喧囂吵鬧的場所”誤區,奠定了國家治理的制度優勢。

如何避免陷入西方議會“喧囂吵鬧的場所”誤區?毛澤東提出了新概念

到1954年,全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先後全部建立。在此基礎上,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組織國家政權的基本法律,選舉產生了國家主要機構的領導人員,正式開啟了當代中國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構建進程。此外,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等在新中國成立不久確立,由此初步構建起具有現代意義的國家治理體系,調動了全國人民的熱情和積極性,為社會主義各項建設事業的展開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改革開放後,經濟建設成為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進入了新階段。面對開放的世界和不斷髮展的市場經濟,要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就必須改革和完善現有的制度機制,調整國家治理的重心,釋放社會的活力,更充分發揮制度的效力。

制度化和法制化成為改革開放新時期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核心內容。隨著改革在農村、城市、國有企業、對外經濟等諸多領域的展開,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也相應跟進,在各領域逐步構建起較為完整的制度機制的同時,也確立了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為改革者提供了有效激勵,為改革行為提供了規範依據,為改革成果的鞏固提供了制度支撐。實踐充分證明了鄧小平關於制度建設的重要判斷: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作者為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摘編於北京日報2019年11月04日《讓我們的制度在全球競爭中展現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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