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人民政府關於韓龍、賀曉峰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東政人〔2019〕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工作需要,任命:
韓龍同志為海東市公安局副局長(正縣級,試用期一年);
免去:
賀曉峰同志的海東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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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6:50:50 青海新聞網
海東市人民政府關於韓龍、賀曉峰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東政人〔2019〕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工作需要,任命:
韓龍同志為海東市公安局副局長(正縣級,試用期一年);
免去:
賀曉峰同志的海東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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