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介入媒體曝光的5起涉疫情口罩案件

正義網西寧2月14日電(記者李維 通訊員王麗坤)近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及時啟動“兩法銜接”機制,介入媒體曝光的5起涉疫情口罩案件。

  “新聞頭條”、西寧晚報等媒體報道青海省發生的5起涉疫情口罩案件後,省院第四檢察部根據分管檢察長的要求,及時安排部署,要求所轄市州院及基層院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提高責任擔當意識,全面啟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主動出擊,及時介入,瞭解案情,分析研判,認真履行經濟犯罪檢察職能,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省院第四檢察部安排本部聯絡員及時與發案地市州院及基層院銜接,通報媒體報道的相關案件情況,並提出迅速行動、全面核查的工作要求。同時,第一時間與市州院溝通銜接,採取省、市州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負責人分工包案、上下聯動、強化指導的工作措施,對5起涉疫情口罩案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及時與案件發生地縣區院檢察長溝通協調、通報情況、作出安排,並提出指導意見。基層院檢察長高度重視,迅速作出安排,派員與當地市場監管局銜接,介入案件,查閱行政機關案卷,核查案件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提出處理意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目前,媒體報道的5起口罩案件,其中西寧市城東區小商品市場商販曹某某、晏某某銷售假口罩案件,城東區公安分局已於2月7日立案偵查,城東區檢察院及時啟動提前介入程序,就案件定性、證據收集固定、檢驗鑑定、追贓工作等方面提出引導偵查取證意見。湟中縣康瑞醫院侵權銷售口罩案件,經湟中縣檢察院分析研判認為該案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已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議湟中縣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湟中縣公安局依法審查處理。海北州海晏縣、海西州德令哈市的銷售口罩案件,經分析研判,達不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西寧市益壽堂藥店第一分店銷售口罩案件,經城中區檢察院核查,市場監管部門正在調查核實中,案件進展情況城中區院將持續跟進。

  根據近期疫情防控期間經濟檢察業務工作開展情況,省院第四檢察部於2月12日向市州院下發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涉疫情經濟類犯罪的通知》,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擔當;依法履行職責,強化法律監督;全面瞭解情況,及時報送信息三個方面,對堅決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經濟犯罪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全面落實最高檢提出的“各級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更加積極主動服從服務大局,更加充分有效履行檢察職能,把各項落實工作抓實抓細,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到疫情防控第一線”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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