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玲:《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关键在落实

(中国网记者 时畅)由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2019中国“引进来”与“走出去”论坛暨第六届中国企业全球化论坛于2019年11月2日-3日在北京举办。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CCG 学术专家陈文玲在论坛上发表以下观点。

陈文玲:《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关键在落实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CCG 学术专家陈文玲

陈文玲表示,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实际上废止了2000多部法律来适应国际化市场。这种开放不是今天开始的,不是从新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才开始的,而是伴随着中国进行制度再造和法律体系再造的过程发生的。但这次意义不同,从“外资三法”到进入WTO以后,中国是建立基于规则的对外开放,再到昨天《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公布征求意见,中国是向着更高水平的开放迈进。但更高水平的开放不是渐进的,而是瞄准世界最高水平的、是可操作的。这一部《外商投资法》会给外资企业带来一些重要的制度性保障。

中国营商环境有很大程度的改善。自2017年以来,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从78位到42位,再到今年的第31位,中国的进步非常快。中国的自贸区扩大到18个,自贸区都是按照负面清单管理的,负面清单从2015年196条缩减到现在的40条。这次《外商投资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落到实处,用法律的形式来约束非国民待遇的行为、约束歧视性政策制定和出台的过程,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外商投资者。

中国有“三感”和“一度”,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会像在其本国一样,首先要有安全感,这是第一保障;二是获得感,从美中全国贸易委员会在华企业的900家企业调查结果来看,97%的企业在中国处于盈利状态,88%的企业准备长期在中国投资,46%的企业在中国获得的平均利润高于全球平均利润率。这种获得感对于外资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三是存在感,没有受到歧视、在这里的存在是受到关注的。这 “三感”非常重要,最终能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舒适度”。当然中国企业也需要“舒适度”。

按照非国民待遇的原则,所有企业的管理都要改革,这次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做了很多重大的法律规定,而这些法律规定是美国、欧盟、日本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最关注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制定标准、外汇自由汇入汇出,将来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上,可以全部开放外资企业进入而不设障碍。这些都是特别重大的政策安排。它并不是渐进式的开一条缝,从缝里慢慢挤进来,而是把大门敞开,让你进来公平的进行竞争。由此可见,中国的对外环境会越来越好,中国的大门绝不会关上,而且会越开越大。

目前有些国家盛行保护主义、封闭主义、是关门的。中国在美国的投资,荣鼎集团2016年的统计是456亿美元,2017年下降到290亿美元,2018年下降到50亿美元,现在可能没有达到50亿美元,这就是因为他们对外商投资实行了限制,他们在“关门”。有些国家在关门,而我国在开门。我认为外商会更看好中国的市场。中国有四亿中产阶级,有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还有马上在上海召开的进博会。所有这些政策,都显示中国在向着开放的方向发展,向着开放的方向迈进,向创造更高水平、一流的开放市场环境而努力。

陈文玲表示,中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制定法律就是从问题导向突出外商所关注的几个重大问题,用法律的形式使外商得到保障。戴尔大中华区政府事务副总裁周兵说得非常好,关键是落实。

陈文玲认为,为做好落实工作,当前需要做三件事情:

第一,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变成同各个部门的管理流程、管理体制、管理办法协调一致的流程设计。换句话说,用这个法律倒逼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管理方法的创新,要适应法律,而不是法律适应部门管理。

第二,对原有不符合《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要进行重点梳理,像中国当年加入WTO一样,该废止就废止、该修改就修改、该补充就补充、该完善就完善,这样一部新的法律才会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坚定对中国政府的信心、坚定对中国开放决心的信心、坚定对中国保持开放的大门永不关闭的信心,这样中国和外商投资企业将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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