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解答

問: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以什麼形式參加工傷保險?如何繳費?

答: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針對工程建設行業特點,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設項目使用的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在項目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按照項目工程合同造價的1.2‰繳納工傷保險費。(皖人社發〔2018〕21、22號)

淮北市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解答


問:建築工地按項目參保後,哪些人員將納入保障範圍?

答:建築工地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後,工傷保險將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即本建築工地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後,在本建築項目施工中發生事故經認定為工傷的,均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問:各類建設工程職工發生工傷後該怎麼辦?

答: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等。

(2)工傷醫療。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康復。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康復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勞動能力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5)工傷保險待遇。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工程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期間待遇、工傷醫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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