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未經儲戶同意擅自將存款改為理財,是否違法呢?

張天承


提問者的朋友,其實在提問之前,自己已經有答案,在這裡提問估計只是想得到大家再次肯定的回答而已。

因為提問者在題目中使用了“未經同意”、“擅自”兩個詞語。見到這兩個詞,即使什麼也不懂的人也會說銀行這麼做是違法的。

事實也確實如此。銀行要動儲戶的存款只有兩個路徑,一是經過儲戶的同意授權;二是經過法院等部門判決,進行凍結。

法院等部門是不會去授權銀行動用儲戶存款購買理財產品的。銀行要拿儲戶的錢購買理財產品,那只有經過儲戶的同意,所以未經儲戶同意擅自將存款改為理財,一定是違法的。

可現實中銀行未經儲戶同意擅自購買理財產品的接近於零。更多的是在儲戶前往銀行櫃檯辦理業務時,被忽悠著自己把理存款變成了理財產品。這個過程,銀行是拿到了儲戶的授權的。

後期儲戶發現自己“被理財”了,但業務是自己在櫃檯直接辦理的,銀行有自己的簽字和手印,所以進行維權非常的困難。

我們在新聞中看到的案例,都是被曝光後,得到解決。我們身邊還有許多一直沒有解決或者是虧本退出的。

要防止自己的存款變成理財產品,一定要自己睜大眼睛,在簽字和按手印之前多看兩眼。辦理業務結束之後,要看自己拿到的是存款憑證,還是其它的東西。一定要細心!!!


紅楓俠客


您沒說銀行是怎麼把存款變成理財的,我是有點蒙圈,是銀行當著客戶的面把存款給存成了理財呢,還是銀行等客戶走了以後,再把存款給變成理財的呢?

不管哪一種方式,我覺得這波操作我還真是技術不行,沒有掌握到。當著客戶的面,把存款變成理財,那就是忽悠,忽悠客戶把存存款變成了買理財。不過,要是這樣的話,銀行是怎麼做到的呢?

存款的手續和賣理財它不是一個手續,就連地方都不一樣。在我們行,賣理財有專門的工作室,是不能和櫃檯存款放在一起的,因為還要寫購買理財的協議書,還要進行風險問卷的調查,看客戶有沒有風險承受能力,根據風險承受能力的大小決定這理財是賣還是不賣。

這麼多不一樣的地方,客戶難道還能說自己一點不知情嗎?要是真的還是不知情,那得糊塗到什麼份上了。不僅如此,還要進行雙錄,也就是錄音錄像,為的是什麼,為的就是要確認這理財是強賣的還是自願的。

要是在客戶走了以後,銀行把已經存成的存款變成了理財,那銀行可真是厲害了。存款賬務都已經生成了,客戶也把回單帶走了,銀行這邊生生把存款調整成了理財,這是無論如何不能發生的事。要是銀行能夠這樣做,監管部門早就把它罰關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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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微金融


這肯定是違規違法了!如果銀行未經儲戶同意就擅自將存款改為理財,這肯定是違規違法的行為。感覺上你這樣問,是否是在大堂人員的勸說下一時糊塗給辦成理財產品了,在現實中辦理業務的時候,這樣的事情確實是有的。

存款和理財的手續肯定不一樣

在銀行裡面辦理業務,存款的流程是一套簽字確認的手續。理財又是另外一套流程和相應的簽字等手續。這樣的手續辦完了以後,銀行沒有客戶授權,原則上肯定是更改不了的。否則,如果銀行能夠私自更改,那早就有人去查辦銀行了,根本就不可能在開下去了,這樣的事情哪裡能夠允許呢。

一般來說,理財業務更加繁瑣和複雜,而且還要測評風險偏好等級,還要其他各種各樣的手續,因此,理財業務可以說更加複雜,辦理時間也更加長。

存款和理財的櫃檯一般不在一個地方

一般大型銀行裡面,存款都是在櫃檯辦理的,而理財專櫃是單獨的另一個地方。這樣單獨區分,也就是因為存款和理財的業務性質和業務流程是不一樣的,需要的簽字手續等內容也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說,存取款業務辦理都非常快。而有的理財業務,一單下來就需要半個小時以上才能夠辦理完畢,各式各樣的確認手續等。

銀行裡面有監控

銀行辦理業務過程都是有監控在錄音錄像的,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銀行人員怎麼跟客戶交流的,客戶是如何說的,包括客戶具體辦理的是什麼業務等,可以說全程都在錄像監控之下。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絕對是不敢把客戶的存款私自變更成為理財產品的,除非是客戶簽字確認的情況下。

你是否被勸說辦成了理財

有的銀行營業廳裡面,有些大堂人員不見得是銀行工作人員,這些人會勸說儲戶購買他們的理財產品,包括保險理財等產品。有些儲戶聽著覺得利息高,聽著他們說話好聽,可能就辦理成這樣的保險理財等產品了,這樣的事情確實是有的。

因此,如果儲戶到銀行去辦理存款業務,一定不要聽信他人說法辦理成更高利息的理財產品,直接存定期存單就好了,這樣就不容易被誤導了。


綜上所述,如果銀行未經儲戶同意把存款變成了理財,這肯定是違規違法的行為。但是實際辦理業務的過程中,這樣的事情是很難發生的。估計你這樣的事情,非常可能是被有些大堂人員誤導,辦理成了理財產品。



睿思天下


未經儲戶同意,銀行擅自將存款改為理財?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也太搞笑了吧?!如果是真的,當然違反了《儲蓄管理條例》和《合同法》,侵犯了儲戶的選擇權。

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幾乎等於0。為什麼這麼說?我們來看看存款與理財二者辦理手續上有哪些不同:

首先,購買理財需要進行“雙錄”,而存款則不需要進行雙錄。根據銀監部門的規定,如今購買理財必須要經過錄音錄像這一程序。因此,如果存款變理財,客戶沒有理由還會配合進行錄音錄像。

其次,購買理財需要簽署風險聲明,而存款則不需要。大家可以去查看銀行的理財協議,最後都會要求你抄一段話,大意是知曉這個理財產品的風險,並且願意承擔其風險。——注意,這段話必須是客戶親自手抄,打印無效。如果是銀行擅自把存款變理財,那麼銀行必須要偽造相關筆跡。

最後,購買理財必須要進行風險評測,而存款則不需要。所有客戶在購買理財之前,必須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的評測,存款就沒有這個程序。如果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替客戶購買了理財,那麼其風險評測也勢必需要造假。

由上述程序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銀行要擅自把客戶的存款變成理財,最少需要在三個方面進行造假,並且,因為這些造假都是有據可查,銀行這麼做可以說是“傻到家”了!——銀行有必要這麼做嗎?

因此,如果有客戶這麼說,很大的概率是因為客戶存款被忽悠成買了理財。但是需要區別的是:儘管二者都損害了客戶利益,但是“銀行擅自把客戶存款變理財”,與“忽悠客戶同意把存款變理財”,在法律責任上是完全不同的。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存款變理財,尤其是變成保險理財,嚴重違反了監管部門的監管規定,是監管部門“零容忍”行為,同時侵犯了儲戶的合法權益,違規又違法!

銀行“擅自"將存款改為理財,出乎知情還是不知情呢?是不是有造假嫌疑呢?造假已經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一旦在儲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更改,造成理財產品”飛單“,屬於欺詐違法行為,銀行和相關銷售人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存款和理財還是有本質差距的。雖然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高於定期存款利率,但是存款保本保息,安全性有保障;理財不允許剛性兌付,投資有風險,二者不可混淆。

尤其是對於抗風險能力弱的群體來講,存款變理財,有本金損失風險,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

如果出現存款被擅自改為理財或者保險理財的情況,儲戶一定要為了自身合法權益據理力爭。銀行方面沒有起到告知義務,儲戶也不該忍氣吞聲。

發生這種情況,要找銀行進行理論,爭取把本金退回,避免造成風險。如果協議不成,完全可以向當地監管部門進行投訴,監管部門對於銀行誤導銷售行為,都有相應嚴厲的處罰措施的。

同時,建議儲戶在辦理存款業務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因為高息誘惑,忽略了理財的風險。


財富公元


存款變理財,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客戶的簽名或同意,應該沒有操作的可能性。存款變理財,在某種程度上應該是客戶的半推半就所促成的。客戶感覺這是銀行,而且理財利息比存款要高,感覺保障應該是沒問題,在這種心理作用下就把存款變成了理財。當然也有銀行員工的極力推薦和口頭保障。


用戶清澈如水


有腦子的人會想想,銀行怎麼會“私自”把存款變成理財?聽說過有人去銀行買基金,賺錢了向親朋好友炫耀自己會理財、懂投資。虧錢了邀約社會閒雜人士去銀行扯橫幅 ,要賠償,說自己“存款變基金”。臭不要臉!


大陽頂天


只要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沒簽字。銀行就違法了。


W丫DXH1


不會有,目前銀行業是不會的。


大林w15142868


單位犯罪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連犯罪都不用承擔責任,更何況違法?經常犯的罪,並且,習以為常了,就什麼事都沒有了。銀行最經常犯罪的行為,攬存活動,以各種藉口,隨意止付,凍結儲戶存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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