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新標準需要重點關注以下4點:
1、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h
2、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前、後輪中心距不大於1.25m,車體寬度不大於0.45m,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於55kg。
3、新標準中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
4、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目前,市民新購買符合國標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註冊登記上牌。
4月3日,湖城第一輛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成功上牌,與以往的電動自行車不同,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擁有新式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證件大小堪比機動車的產品合格證。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有45家網點可以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上牌。
市民可登錄“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官網——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查詢獲知所買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國標、已被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若車輛符合國標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可前往網點進行註冊登記上牌。
申請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上牌的市民在交驗車輛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車輛來歷憑證(車輛銷售、法院判決、拍賣等單位出具的銷售發票或有關證明材料);
3、整車出廠合格證。
全市45家網點可以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上牌
(藍底白字標註的網點可提供保險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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