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認真落實新電動車“國標”

為進一步落實新頒佈的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範電動自行車掛牌,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治理難題,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車管所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工作,五一節前,為甘州區第一輛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核發了正式號牌。

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認真落實新電動車“國標”

新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對新標準實施前購買的已納入發佈的一至七《目錄》,但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在新標準實施後2個月內仍可以辦理登記,核發臨時行駛號牌。對新標準實施後繼續銷售已納入已發佈的一至七期《目錄》,但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再辦理登記上牌手續。對不符合新標準和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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