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
查獲兩輛相互不認識
但卻有同一交通違法行為的概率有多大?
就在前兩天,
這樣小概率的事件就被
交警蜀黍們給碰見了。
酒後半米也不能開!
4月23日晚23時許,一輛黑色尼桑轎車在距離設卡點10米處時突然停車,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面對交警的檢查,駕駛員張某眼神渙散,又刻意遠離交警,與此同時,民警還在車內聞到了濃烈的酒精味,在詢問駕駛員是否喝酒時,駕駛員稱:
喝了,我就是找個地方停車,挪挪車而已。
隨後,
夜查民警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
通過檢測,駕駛員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142.2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駕駛員張某在得知自己酒精檢測值
達到醉駕標準後稱:
我就是挪個車而已,我同事送我回來,小區裡面沒有車位了,她不會停車,我就開出來找個地方停車,就開了幾米,你們也要罰嗎!
隨後,夜查民警將張某
張某又稱:
我沒開車,我只是倒了倒車,你們執法者要理解我。
民警依法告知飲酒後駕車存在的危害性並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在抽完血後,駕駛員張某承認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也深知自己的行為對社會危害性很大,並稱以後喝酒後半米都不會開。
剛開7分鐘?不行!
無獨有偶,4月24日晚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市交警支隊第一大隊民警又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的駕駛員,一輛黑色別克轎車駕駛員舉起手機跟民警說:
代駕剛走,你看我剛給他支付費用。
當民警問其剛才是否駕車時,
駕駛員坦白的稱:
我剛才就開了一下,酒後不能開車我知道。
在詢問過程中,駕駛員稱自己在上夼西路與朋友聚會喝了點酒,由於擔心交警夜查酒駕,所以便找了代駕。在臨近小區門口時,王某以為在小區門前不會碰到交警,便讓代駕停車。
於是時間線差不多是這樣的:
22:58
代駕下車
王某駕車向家中駛去
23:05
遇交警部門設卡查車
在民警要求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時,駕駛員謊稱自己心臟不舒服,欲躲避吹氣檢測,隨後民警告知若不接受呼吸檢測,便依法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王某這才配合民警進行了酒精檢測,通過呼吸式酒精檢測發現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2.7mg/100ml,系酒後駕車。
不過就事論事,
兩名駕駛員在酒後都做出了選擇讓沒喝酒的人
但是對於,以為“自己就倒個車”
或者“就開一下沒關係”的想法,
還是有一定危險性!
飲酒後,在酒精作用下
人的
注意力,和麵對危險的應對能力都會大幅削減,
所以喝了酒,別說幾米幾分鐘,
1米、1秒都不能開!
交警部門也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
酒後切勿開車,
因為當發生交通事故後你一定會後悔!
同樣也不要心存僥倖,
我們交警部門將一天24小時
對轄區違法行為進行查糾,
絕不停歇,更不會姑息任何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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