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假返崗證明獲利350元,被拘10天,不冤

人民網拉薩3月11日電(徐馭堯)拉薩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城關警事”微信公號3月11日晚上發佈《治安管理大隊查處一起製售“復工返崗證明”案》:馬某私制“復工返崗證明”樣式,製作假返崗證明,向10名亟待返崗務工人員出售,獲利350元。日前,馬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

通報全文如下:

治安管理大隊查處一起製售“復工返崗證明”案

在全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之際,我局嚴格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工作原則,各級部門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強化檢查力度,督促各項措施落實。

製作假返崗證明獲利350元,被拘10天,不冤

3月8日,治安大隊在工作中獲取一條網絡傳播代開“復工返崗證明”的情報線索。9日,根據情報指向,該大隊主動出擊抓獲該違法行為人。經查,違法行為人:馬某,男,漢族,戶籍地: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馬某以賺錢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發帖稱:“可代辦返崗證明,無需在酒店隔離,可正常通行檢查站。”並私制“復工返崗證明”樣式,由其朋友加蓋“西藏某有限公司”和 “西藏某有限公司”的公章製作假返崗證明,向10名亟待返崗務工人員出售,由此獲利350元。

製作假返崗證明獲利350元,被拘10天,不冤

馬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該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待疫情結束後對馬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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