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事實詐騙女子錢財 男子被抓獲刑罰

萍鄉男子陳某隱瞞已婚事實,與被害人易某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虛構理由騙取其錢財二十餘萬元。近日,安源區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件,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017年2月,被告人陳某與被害人易某通過微信群認識。被告人陳某謊稱自己未婚,與易某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虛構各種理由以借款為名騙取易某的錢財。截止2017年10月,陳某從易某處共計騙取二十餘萬元並將所騙錢款全部揮霍。2017年10月26日,被害人易某發現被騙並報案。案發後雙方通過協商簽定欠條,並約定還款方式。 2018年1月8日,民警將陳某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案發前已退還部分贓款,可從輕處罰。詐騙的非法所得,責令退賠給被害人。綜上,法院遂對陳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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