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科舉制度從隋朝開始創立,到了明朝已經相當完善,這種制度不但可以為朝廷提供一批有才華的文臣,也為不少寒門子弟提供了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相對而言,科舉制度算是一個比較公平的平臺。

但是明朝的科舉制度也存在著一定的優勢以及侷限性,明朝科舉以八股文為主,這也導致考試之人的思維被定格在其中,最後得到的人才大部分都是一些迂腐的書生,而非能治國理政的大臣。

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明朝科舉制度的創立

明朝剛建國時期,各個部門都急需人才,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維持國家的統治,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下令開設科舉,當時的詔書稱:

自今年八月始,特設科舉,務取經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實相稱者。朕將親策於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

詔書表示,開設科舉以選拔人才,而且朱元璋將要親自測試這些考中之人,並且按照能力的大小授予官職,而且有意思的是,其他國家的人也可以來參加考試,當然了這些其他國家一般指的是朝鮮等周邊小國家。

到了洪武六年,因為科舉制度選拔的人才大多是隻會讀書,不會做事的書生,根本無法有效地幫助國家處理政務,於是朱元璋暫停了科舉制度。但是國家此時對於人才的需求極大,為了應對科舉制廢除之後的人才選拔空缺,因此朱元璋又在洪武六年下令開設薦舉制,要求是:

山林之士德行文藝可稱者,有司採舉,備禮遣送至京,朕將任用之,以圖至治。

薦舉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明朝初期的人才荒,畢竟通過薦舉得到的人才,大多都有真材實料,而且能做事,會做事,這些人也為明朝的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到了洪武十五年,薦舉制的弊端逐漸顯現,通過這種制度得到的人才大多是朝廷大臣的親朋好友,很容易結黨營私,這自然讓朱元璋無法容忍,而且此時國家對於人才也不是那麼的缺乏了。因此他又下令重新開設科舉,並在兩年後確立科舉制度為明朝選拔人才的最終制度,而薦舉制逐漸消失在視線之中。

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明朝科舉制度

明朝的科舉選拔主要分為鄉試、會試和殿試。

在參加鄉試之前,必須先通過童試,這些考生都被稱為童生(與年齡無關),通過考試的就是生員。這次考試按照成績高下,分為六個等級,其中的前兩等有資格成為秀才,也就是生員,同時也有了參加鄉試的資格。這些在史書中記載:

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等前列者視為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廩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

鄉試:

明朝的鄉試在洪武三年開辦,鄉試的考點在省城,主要是在北京、南京、各布政使駐地,一共分為三場,而且每三年一次,還要求是子、午、卯、酉年的八月。

第一場在八月九日,第二場在八月十二日,第三場在八月十五日舉行,考中的人就成為了舉人,可以去參加會試,而且地方官員還要給與這些考中會試的貧寒學子一些資金支持:

鄉試中式舉人,出給公據、官應付廩給腳力。

會試:

考中了會試的舉人可以在第二年前往京城參加會試,在時間上也有規定,要求是辰、戌、醜、末年的二月份,具體的時間就是二月的九號、十二號、十五號。

這就是: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

這場考試的競爭也極為激烈,總共會錄取三百人,統稱為貢士。

殿試

這場考試是科舉的最後一次測試,但是在這場考試中只要沒有惹怒了天子,就不會淘汰任何一個人,不過這場考試也會按照成績分為三甲,其中一甲裡的第一名就是所謂的狀元。

分一、二、三甲,以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從此之後,這些人就可以正式踏足大明官場。

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明朝科舉制度的優勢

1、明朝的科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國家對於人才的需求,通過層層考科,可以為國家選拔出一些可以滿足統治需求的官員,後世的很多名臣都是科舉制度中的佼佼者。它的存在相比於早期實行的薦舉制,更有利於平民做官,畢竟在那個時代,有能力讀書的人大多是豪門貴族,薦舉制度很容易造成結黨營私的情況。

2、明朝的科舉制度也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畢竟選拔人才的權力在中央,而不是在大臣手中,這樣一來朝堂之上的官員全部都是通過考試選拔,不容易出現官場被某個大族壟斷的現象,而且由朝廷規定選拔方式,也由朝廷任命官員,這樣有利於國家管理。

3、有了科舉制度,一些寒門子弟也有了做官的途徑,有利於皇帝打破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局面。這些寒門子弟登上官場,不但改變了以後的家庭環境,也在社會上營造了一種積極向上的氛圍,畢竟這是一個可以改變命運的機會。而且一個國家的底層人民如果沒有可以改變命運的機會,那這個國家勢必不能長久,科舉制度就給予了這些底層百姓一個嚮往美好生活的希望。

4、明朝的科舉制度倡導的也是公平與合理,相比於以往朝代選拔人才的方式,科舉制度可以說是最完善的制度,畢竟在一定程度上,只要能參加科舉,就意味著大家同屬於一個起跑線。

5、明朝的科舉制度也是文化教育的一種普及方式,明朝洪武二年,朱元璋下令在各地開辦儒學,以教化百姓,為國家培養人才,這在某種程度上極大的推動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明朝科舉制度的侷限性

1、明朝的科舉制度採用的是八股取士,《明史》中就有所解釋:

其文略仿宋經義, 然代古人語氣為之, 體用排偶, 謂之八股。

明朝科舉考試選用的八股文題目,全部都是四書和五經中的原文,這一種文體要求在後來不斷嚴格,演變的越發刁鑽,而且考試對文字的技巧性要求已經超過了對實質內容的要求。

其文章結構要求為: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

2、八股文的盛行也導致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這種嚴格禁錮思維的模式下,考試只注重形式,寫的內容卻生硬空洞。而且評選文章的好壞很大程度上都取決於考官個人,只以文章評判能力的高下,對考試的公平性有影響。

3、明朝的科舉制度並不是一種普及的教育體制,在這種有差異的選擇制度下,只有一少部分人能夠有資格參加考試,而這個時代的女子作為男人的附庸,自然沒有資格去參加考試。同時明朝的賤民不能參加科舉,這些人包括歌妓、商人、乞丐等等,而且這些被歸類為賤民的人,其後代也被剝奪了科舉的資格,剩下的真正能夠去參加科舉的人估計也就是國家的三四成公民。

4、而且要參加科舉需要的花費巨大,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負擔的,畢竟求學之路漫長,無論是在路途上的花費,還是各類書籍費用等一系列花費,都不是一些小門小戶可以承擔的。

5、明朝的科舉制度也有明顯的不合理性,平民和貴族之間的差距在生員階段就有體現,明朝有官方興辦的學校,不過只能是通過童試的生員才有資格進入,在成化年間曾有這樣的規定:

選擇子弟年十五、十六以下,資質聰明俊秀者方許人學。

這一點是對於那些平民子弟而言有些不公平,要想進入官學,只能是依靠著自己的才華才能被選取。而那些豪門大戶可以通過賞賜為後輩子弟求一個“廕生”,同時也可以通過捐款得到“捐納生”,相比於平民子弟,這些人的起點更高一些。

淺談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優勢以及侷限性

6、科舉之路並不是絕對公平,也存在著徇私舞弊的現象,寒門子弟想要通過科舉,其成功率遠遠小於權貴子弟。這些掌握實權的官宦之家,想要左右科舉,自然也比較容易,尤其是明朝中後期,國家朝政近乎崩潰,寒門子弟的科舉之路也就更為艱難,在當時曾有這樣一句話:

貴家用勢,官家託勢,守令逼於應酬之不暇,孤寒苦於進取之無階。

結束語

總而言之,明朝的科舉制度存在著一定的優勢,也有不小的侷限性,而且科舉制度從開始創立到明朝建國,已經歷經了近九百年。這麼漫長的時間,科舉制度並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改革,反而演變成明朝這種束縛思維的考試形式。這種另類的教育方式,並沒有很好的起到教化百姓的功能,反而被國民視為一種當官的途徑,這是明朝科舉制度存在的缺陷。

而且明朝的科舉制度只是表面上的公平性,能通過科舉之路的大多還是世家大族子弟,平民子弟想要同權貴子弟競爭,成功的機率十分渺茫,這也是因為封建時期的侷限性。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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