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大豐法院組織開展涉民營企業債權專項執行行動

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近期,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涉民營企業債權專項執行行動,依法保護和實現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切實增強民營企業的司法獲得感。

2019年4月23日凌晨5點半,大豐法院出動執行幹警15人,警車3輛對大豐某大棚有限公司與王某某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進行異地執行。

江蘇鹽城大豐法院組織開展涉民營企業債權專項執行行動

依法對被執行人住所進行搜查


大豐某大棚有限公司是一家註冊資本50萬元,主要從事農業大棚支架加工、安裝,農業大棚技術服務等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2017年該企業與王某簽訂大棚安裝協議並按約定履行了安裝義務,但王某僅支付部分合同款,下餘7萬餘元遲遲不予支付。於是,該企業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2018年10月,大豐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判決,被告王某需給付原告企業合同款79000元。判決生效後,王某拒不履行,故該企業向大豐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天上午,申請人江蘇聯鑫建材有限公司代表來到大豐法院,送來一面“為企業護航正氣浩然,給企業解憂兩袖清風”的錦旗,感謝執行法官為該企業快速追回1700餘萬元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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