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大丰法院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债权专项执行行动

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债权专项执行行动,依法保护和实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2019年4月23日凌晨5点半,大丰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车3辆对大丰某大棚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异地执行。

江苏盐城大丰法院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债权专项执行行动

依法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


大丰某大棚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农业大棚支架加工、安装,农业大棚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2017年该企业与王某签订大棚安装协议并按约定履行了安装义务,但王某仅支付部分合同款,下余7万余元迟迟不予支付。于是,该企业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2018年10月,大丰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需给付原告企业合同款79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故该企业向大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申请人江苏联鑫建材有限公司代表来到大丰法院,送来一面“为企业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解忧两袖清风”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为该企业快速追回1700余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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