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創板招股書申報稿存五個“不夠”

長江商報消息 上交所昨日就科創板首輪問詢及回覆情況答記者問。上交所表示,目前所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質量參差不齊,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共性問題,與試點註冊制改革要求以及市場各方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五個“不夠”。

一是對科技創新相關事項披露不夠充分。核心技術、研發人員、研發投入等事項是科創企業的重要特徵,是投資者瞭解和判斷髮行人是否具有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依據。相較其他板塊,科創板招股說明書更加註重對科技創新相關事項的披露,但目前不少企業存在披露不充分的問題。比如,未充分披露核心技術的來源、研發團隊情況、技術先進性程度、在國內外市場的地位及競爭優劣勢、技術的迭代性和可替代性、知識產權保護及管理、核心技術產業化應用及收入佔比等。

二是企業業務模式披露不夠清晰。企業從事什麼業務、提供什麼產品或服務、如何組織生產和銷售、如何獲取收入和盈利、相關技術對企業生產經營的貢獻度等,是發行人需要向投資者講清楚的重要信息。部分科創板招股說明書存在對業務模式特別是發行人主營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基本情況披露不清楚,產供銷模式與財務數據缺乏對應關係,行業上下游經營和競爭情況,披露比較分散、模糊。

三是企業生產經營和技術風險揭示不夠到位。科創企業具有投入大、迭代快、風險高等特點,需要特別注重風險揭示的充分到位。目前不少招股說明書風險揭示不到位,泛泛而談、避重就輕的比較多。比如,未結合科創企業的特點進行風險揭示,風險因素披露缺乏針對性;未能對風險產生的原因和對發行人的影響程度進行充分披露,缺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定量分析。

四是信息披露語言表述不夠友好。科創板招股說明書準則明確要求應便於投資者閱讀,淺白易懂、簡明扼要、邏輯清晰,具有可讀性和可理解性。總體而言,目前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不友好的問題較為突出。比如,有的招股說明書未能使用事實描述性語言、突出事件實質,而使用市場推廣的宣傳用語,明顯美化甚至誇大;有的大篇幅披露與發行人相關度不大的行業等信息,對自身直接相關的業務與技術披露較少,信息披露冗餘的同時,有效性不足、針對性不強等。

五是文件格式和內容安排不夠規範。比如部分招股說明書未能結合自身業務特點,披露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標準和依據;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具體執行標準簡單照抄會計準則;各主體承諾事項仍大量堆砌在重大事項提示部分,未能達到重大事項提示以簡要語言提醒投資者特別關注事項的目的等。

上交所表示,這些問題的存在,說明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如何按照試點註冊制改革理念,在發行上市環節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夠、重視程度不夠、執行力度不夠。上交所再次提醒各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務必嚴格按照科創板註冊制相關規則要求製作、修改招股說明書。應該結合審核問詢提出的問題和要求,該精簡的精簡、該刪除的刪除、該補充的補充、該強化的強化。上交所審核中將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高度重視信息披露的質量,對存在突出問題的招股說明書,將刨根問底,持續加大問詢力度。(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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