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到入校時間,關在校門外的學生出了安全問題,學校承擔責任嗎?

風動鈴靜


權責分明,才能促進學校的健康發展;凡事找學校,只能阻礙教育進步——學生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

隨著天氣回暖,現在的各中小學校門外,每天早上,都會堆積大量的學生,等著開校門。其實,學校之所以規定開校門的時間,有多種考慮,既有安全的、教師合法權益的考慮,也有基於學生健康、培養學生遵時守時習慣等方面的考慮。

但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如果不到學校規定的入校時間,學生在校門外發生安全事故,從法理上來說,學校真的該承擔責任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學校規定的入校時間,是否與現行規定相違背

一般來說,各地教育局會對上放學事件進行規定。比如,浙江省教育廳出臺實施的《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干意見》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早於8時組織學生上課。北京市市教委規定中小學須在8點後才能安排集體教學活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中規定: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

那麼,如果學校規定9:00開校門,那就明顯違背規則。

其次,學校規定的入校時間,有沒有廣而告之

大多數情況下,各校的開門時間,都會通過多個途徑向社會和家長公示,並告知學生。比如,校門口有開校門的時間,告家長書中有明確的的提示,各班班主任老師也會給學生講,有些學校,還會在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等上面公示。

我想,應該沒有學生和家長,連開校門的時間都不知道吧?

但也不能排除萬一——萬一就沒有告知學生及家長呢?

即使出現上面的兩種情況,有朋前出現了學生安全事故,難道學校就該承擔責任嗎?

三水三心以為,學校自然應該承擔管理失誤的責任,相關的責任人也必須受到處理,但如果與學生在校門口發生安全事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也不應當承擔該事件的責任,這就相當於前段時間,有家長因為玩手機、接電話,內把四歲的孩子遺忘在車裡,導致孩子窒息而死的悲劇之後,家長竟然找學校索賠一樣的道理!

再次,校門外不是學校的責任區域,相關責任應該由施害者承擔

其實,依據《侵權責任法》,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要看

最後,依法懲治“校鬧”,讓學校靜下心來辦學方為正道

近些年,一些地方發生多起“校鬧”事故,只要涉及到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有理鬧十分,無理十分鬧”,反正,只要你鬧,最終,學校在沒有任何責任的前提下,都會進行所謂的“人道主義補償”——以至於有人哀嘆,依法辦事在學生安全事故面前是一句空話!


三水三心


沒有到開門時間,學生在門外面出了安全事故誰負責?

你說誰負責?當然要看什麼樣的事故,首先說說為什麼要按時開門。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每一個單位都有上下班時間規定,而且都是向社會公示的,老師也是人,教師這個行業要是360行中的一種,沒到上班時間老師沒來,學生進門後屬於無人管理狀態,學生從進門開始,安全由學校負責。

如未到開門時間,家長由於工作原因或其他事情需要提前送孩子到學校,沒開門就直接放學校門口,這樣的家長是十分不負責任的家長,萬一出了事,後悔莫及甚至東拉西扯找學校負責,請問學校按時開門有何錯,學校按時開門一方面也是為了自己的安全考慮,一旦發生了安全事故,學校是承擔不起的。

另外說說在學校沒有開門之前發生了事故,誰負責,看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比如家長送學生到校門口,學校還沒開門,家長放下學生自己走了,然後孩子偷偷去河裡游泳,發生事故,當然是家長自行負責。

如果是發生交通事故,當然是家長與肇事車主負責。


無處安放的小綿羊


不到進校時間,校門外…這樣的情況憑什麼問學校是否擔責呢?這問題好奇怪。

凡事有規有矩,校外家長必須擔責啊…沒到點你自己不看好孩子又該怪誰呢?怎麼好意思怪別人呢?

有人說,學校不人性,為什麼看到孩子不開門讓孩子進去…這樣的話也確實足夠自私。未到進校時間孩子自然不能進校,沒有為什麼,說7點就7點,如果來了就得進,讓學校如何執行靜校時間?讓老師如何安排作息看著孩子?能老老實實進校坐著麼?肯定是不能。假設,提前5分鐘的沒法子進去了,那提前10分鐘的又如何?長此以往不加節制,估計半夜就有家長因為自己的種種原因把孩子推給學校吧?

希望這樣腦殘的問題少點…這件事上真別欺負學校了。


睿嘟兒


說實在的,“咬文嚼字的魚”對“學校要不要承擔責任”之類的問題非常沒有好感。學校許多規定出臺的背後大都有難言之隱或責任事故推動,包括不到時間不能入校的問題。

因此,回答這個問題,要從學校為什麼要規定入校時間說起。

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依據教育法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的規定,這主要是從孩子的身心健康考慮;二是結合學校管理實際,確保學生到校時老師也到校,加強學生入校後的管理,這主要是從孩子的人身安全考慮。

原來沒有規定入校時間,學校會早早開門,許多家長因為趕上班等種種原因早早把孩子送到學校,或者松於管教和在外用早餐等原因任由孩子提早很多時間上學。由於時間尚早,學校裡沒有老師管理,因為學生頑皮好動等原因造成大小事故不斷。於是,依據以上兩點,出臺入校時間規定,在控制在校時間總量的前提下,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管理,進一步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也就是通過規定入校時間,規避一些管理責任。學生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外發生安全問題,學校不用承擔管理責任。

即便這樣,如果上學路上,孩子發生溺水和騎自行車上發生交通事故,還可能追究學校的教育責任。因此,學校大都會要求學生和家長在有關通知上簽名,盡到責任告知義務。

現在又有人開始抱怨:為什麼不早一點開門?關在校門外的學生出了安全問題,怎麼辦?言下之意,學校把到了校門口的學生關在門外,出了問題,學校又難辭其咎。其實,學校規定的入校時間是比到校時間和上課時間有20—30分鐘的提前量的。家長為什麼讓孩子早早地來到學校?怎麼就不想自己多承擔一點管理責任呢?孩子進入學校需要老師的管理才能更有序、更安全,老師不可能為了滿足所有家庭的要求無限制地提前到校吧?老師也要休息,老師也要照顧家庭啊。



以前曾在校門口發生一些極端的人生傷害案件,家長、學校也都對此防不勝防。每個家庭只有一兩個孩子,希望每個家長都真正重視孩子的安全,加強上學時間管控,這無論對孩子的安全,<strong>還是對孩子的學習都有很大裨益。現在,為保障孩子睡眠時間,降低近視率,減輕家長接送負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推遲孩子上學時間。希望家長也順勢而為,根據學校規定時間上學,實現家庭和學校、老師孩子都“雙贏”。

等孩子的安全出了問題,才來追究誰的責任,都只能是亡羊補牢而已,對孩子的傷害卻依然是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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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的魚


學校大門就應該提前打開。如果我們的學生8:00上學,7:00就應該把大門打開了。保安是不是應該早一點到學校呢?畢竟我們有的父母上午要上班。送孩子肯定要去的要早一點。因此學校還是應該提前開門才對。多位家長和孩子們想一想。如果真出了事,那最後誰負責呢?學校我們都應該承擔責任。大家說呢,?


誠信為貴12aw


你應該問:學生遲到學校,學校不讓進,在校外出意外,學校有責任嗎?這樣問還有討論的價值。你現在的問題問的,讓人覺得現在的社會人怎麼什麼都能找理由責怪他人。


春華秋實86180004


理論上說,校外發生意外,學校是沒有責任的,但可以人性化照顧來保護學生安全,首先門衛要早來,其次值日教師要稍早一點到校,兩個方面互相配合,維持秩序,應該不會出問題的,也建議家長不要太早就把孩子送學校去,然後自己去幹活,這種現象農村學校比較常見。其實過早讓孩子起床,會影響孩子睡眠時間不足,不利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藍天流雲84288752


理論上是和學校沒關係的,但是放心,只要你還是個學生,不管在哪出事兒,總有辦法訛上學校的


水滴0石穿


沒到學校開門時間,學生過早到學校門口,出現安全事故,應該是家長的責任!!!


166708786


必須學校負責,憑什麼要關門,如果不關門,就不是學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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