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後,事業單位法人代表還存在嗎?

平常心48594581


事業單位法人的登記、年審、變更、註銷等職能,都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承擔。機構改革後,中編辦隸屬中組部管理,內設機構變司為局,設立10個局級機構,即綜合局、政策法規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局、一局、二局等,其四個下屬事業單位中,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依然存在,依然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管理工作,依然由該單位承擔,職能和工作方式不變。

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也是事業單位機構信息採集和機構管理的重要程序。包括事業單位設立的文件、時間,事業單位設立的部門和主管部門,職能範圍,地址電話等基本信息,還有經費來源和資產負債表,法定代表人等。

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隨著一把手的職務任免,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一直在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也是事業單位法人變更的主要事項,其依據就是組織部門的任免文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承擔的生產經營職能改企,事業單位今後將不再設立這兩類事業單位。職能劃轉後,剩餘的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經過整合,機構大幅精簡,根據遼寧省的改革試點,縣區機構精簡90%以上。這就意味著,大部分事業單位都會被整合撤銷,原機構將不復存在。機構沒有了,法人資格就會被註銷,法人代表也隨之註銷。

也就是說,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後,如果原來的事業單位沒有涉改,則原法人資格不變,法定代表人也是照常存在的。如果原來的機構改革整合,或者撤銷,原法人資格隨之發生變化,法定代表人也是一樣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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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主要涉及黨政機構,當然也會涉及部分的事業單位。在這個改革過程中,事業單位法人存不存在,與改革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要了解這個事業單位本身的變化情況。或許事業單位改革,對於這方面的影響會更直接一點。建議瞭解有關內容。

【1】瞭解有關概念

從理論上而言,事業單位法人,與法人代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沒有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說法。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確有也經常這麼說,通常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就是說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一家事業單位成立之後,這家事業單位就要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註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就就會為這個事業單位發放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業單位只有獲得這個證書之後,才能去銀行開戶,去刻印公章,到最後正式運行。所謂法人代表,全稱應該是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2】事業單位存在就有

對於現在已經存在的事業單位,只要在機構改革或者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沒有撤銷或者併入其他事業單位,依然獨立的存在,那麼你所說的事業單位法人就還在,你所說的法人代表也還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事業單位法人存在期間,每年要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進行年審,並報告運轉的主要情況。如果事業單位進行了更名,也要相應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更換名稱等。

【3】事業單位撤銷就沒有了

如果機構改革或者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把這個事業單位併入了其他事業單位,或者直接撤銷,或者轉為國有企業,那麼事業單位就不再獨立存在了,相應的事業單位法人也就不存在了,事業單位法人代表也不存在,相關的部門會收回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業單位也就不能在以獨立的身份開展工作或者社會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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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優化重組,執法類的改為行政單位,公益類的改為一二類公益性事業單位,經營類的改為企業。

至於事業單位法人存不存在,分類說明,主要依據是事業單位是否仍然存在。

如果事業單位仍然存在,當然有事業單位法人,一般為事業單位一把手負責人,比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等純公益性單位,肯定有事業單位法人。如果改為行政機構,則是行政機構法人,當然也就沒有事業單位法人一說,現在基本上是多證合一。如果改企了,那也不存在事業單位法人,那就變更為企業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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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開個玩笑,你活著,戶口在,你死了,戶口沒。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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