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宁海小伙胆忒大!以身试法,或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宁海90后小伙胆子忒大

去年四月份刚因寻衅滋事被判刑

近日,在缓刑期间的他又犯事了

这个宁海小伙胆忒大!以身试法,或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于2018年4月,90后小伙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但是在缓刑期内做了这件事,被县人民检察院逮捕了。

案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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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5日下午16时许,城区交通已进入下班高峰期,各主要街道路口都有执勤的交警在有条不紊地疏导指挥车辆有序通行。潘某驾车至某路口的直行加右转车道时,为逃避交警检查,竟不顾斑马线上车辆、行人的安全,加大油门违规左转弯,径直撞倒了两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潘某不仅没有停车,还慌忙驾车从非机动车道逃逸。万幸的是,三名车主受伤并不严重,经鉴定尚未构成轻微伤,车辆也只是轻微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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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视频

民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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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肇事车辆,但肇事驾驶员已不知所踪。通过对肇事车辆的查询,民警联系到了车主,然而车主正在外地出差,对这起事故并不知情。民警与车主进行了沟通,车主答应第二天赶回宁海协助调查。

次日一大早,车主赶回宁海后,从自己的侄子那里了解到,肇事者是侄子的朋友潘某。车主马上联系了潘某的家人,把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后果跟潘某家人进行了有效沟通,潘某在车主及家人的极力劝说下,最终选择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4月2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潘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4月9日,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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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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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行经路口时忽然加速左转弯?”承办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潘某时问道。“因为我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执勤,害怕被抓住,就左转弯想逃避检查。”潘某说道:“我现在还在缓刑期间,如果无证驾驶再被处罚的话就要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了。”“无证驾驶本身就是违法,缓刑期内仍不思悔改,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顾他人安危冲撞车辆行人就更是涉及犯罪。”检察官以案释法提醒潘某:“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要做出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情,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谢谢检察官,我以后不会再犯傻了。”潘某是真心后悔了,然而这世上没有后悔药,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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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介绍

潘某在上下班高峰期,在过往人群依照交通指示灯正常通行斑马线时,为了逃避检查,不顾不特定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违反交通规则临时变道,并肆意冲撞人行横道上的过往人群,撞倒三车三人后逃离现场,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潘某系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这意味着,潘某起码要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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