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平鲁:男子“以身试法”民警秉公执法

为维护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保障交通参与者平安出行,10月20日,平鲁交警大队歇马关中队民警在执法执勤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民警查获一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25分许,民警在省道241(董元线)41公里处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晋FJ***6小型面包车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当场测试,驾驶员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梁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平鲁交警在此告诫所有的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违反交通法的行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大队始终以全区道路安全持续稳定为工作要求,力保全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畅通。

平鲁:男子“以身试法”民警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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