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一出租车司机“以身试法”中午喝酒晚上被查

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应该遵守职业操守。11月1日晚,一名出租车司机却是酒后上岗,全然不顾乘客和自身安全,结果被德安交警逮个正着。

德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蒲亭中队在宝塔大道设点进行夜间酒醉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其间对一辆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手中的酒驾筛查仪器突然亮了起来,显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对此,出租车司机否认酒驾。“我晚上吃饭的时候没喝酒,干出租车的都知道不能酒后开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值达到64mg/100mg,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钟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司机钟某表示自己是在中午喝了几瓶啤酒,下午还睡了一觉,还以为酒醒了就可以上路驾车了。虽然钟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全程“淡定”,但惨烈的代价让他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后悔不已。(曾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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