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案 这笔“烫手”拆迁补偿款何去何从

一笔“烫手”的拆迁补偿款

南报网讯(记者 毛庆 通讯员 蒋守昌 梅晓冬)“6栋101室一直明明是公房,现在产权人怎么突然变成了个人?”秦淮区李公祠保护与复兴项目征收拆迁的住户名单刚公示,就在当地群众中引起轩然大波。

周边邻居们的纷纷质疑,区纪委信访室收到的举报信,一下子把101室拆迁房屋的产权人陈某——南京宁白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原科长,推到风口浪尖上。

收到来信反映的问题后,秦淮区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随着调查一步步深入,国企职工陈某退休前涉嫌侵占集体房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情随之浮出水面。

经过大量外围摸排,区纪委工作人员确定该举报线索基本属实。经依法鉴定,涉案房屋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2018年8月22日,秦淮区纪委监委决定对陈某立案审查调查;9月11日,经南京市监委批准,对陈某采取留置措施。

据查,2012年9月至11月,陈某在担任南京宁白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保管公有住房资料、负责办理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事宜等职务便利,采用伪造他人签名、私盖公章、法人章等手段,将自己虚构为101室房屋实际承租人,以此骗得二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资格;后又提供虚假材料通过房改部门审核,以人民币13万余元骗取上述房产。

非法获得房屋产权后,陈某并非想象中那般轻松自在,反而整天惶恐不安,处处小心谨慎,生怕哪天纸包不住火,被别人识破伎俩。2017年3月,秦淮区实施李公祠保护与复兴项目,101室被依法征收拆迁。心有余悸的陈某害怕群众举报,迟迟未敢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我一家五口常年居住在70多平米的住房,本想101室用来解决住房困难的,哪知没等搬进去就被立案调查,真是得不偿失。”审查调查期间,陈某经常以泪洗面,痛悔不已。他告诉办案人员,虽然自己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证,但由于是非法手段得来,一直不敢声张,房子也一直作为单位公房对外出租,租金也一直入的是单位账户,他是既不能住进去,又不能收房租,就像捧了个烫手山芋似的。

2018年10月26日,秦淮区纪委决定给予陈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贪污犯罪事实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2月14日,陈某涉嫌贪污一案在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食其果,以身试法,辜负了党的培养、人民的信任,我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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