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高速公路車禍的原因,是速度過快的多還是龜速行駛的多?

民營經濟報特刊


關於事故,有人說十次事故九次快,與超速有直接關係;也有人說,其實龜速才更加危險,造成無數的追尾。那麼引發高速公路車禍的原因是速度過快的多還是龜速行駛的多呢?還是另有其因呢?



都說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釀成事故的一大原因。高速公路限速120KM/H,部分路段要求速度更低,一般是彎路比較多或者下陡坡等。高速公路最快車速限定為120KM/H,是綜合了駕駛員的反應時間,路面摩擦力,護欄保護能力等多方面設定的,可不是平白無故隨便定的。因此高速行車一定要控制車速,超速相當危險。


高速公路有最高車速限制,自然也有最低車速限制,要求不低於60KM/H。設定最低時速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有些高速公路超時還會有罰款的情況,就是為了防止有從中作梗或者龜速行駛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提升安全性,車速過低可能致使後車剎車不及時引發追尾事故。

其實引發高速事故的因素還有很多,包括天氣、個人駕駛技術、路口猶豫不定、疲勞駕駛、分散注意力等等。因此說上高速前一定要關注天氣,有雨雪濃霧等惡劣天氣不要上高速,行駛中如果出現這種天氣及時到服務區避讓。上高速前明確路線,千萬不要在路口猶豫不決,這樣相當危險,如果因為疏忽等原因錯過了下高速口,千萬不要倒車,從下個路口下高速。還有就是注意自己的駕駛技術和駕駛行為,禁止疲勞駕駛,禁止玩弄電子設備等做一些與安全無關且影響安全的事兒。



開車與小事兒,平安是離家最近的路。不論是高速公路,還是省道、鄉道一定要多多注意安全,多學習一下與安全駕駛有關的知識,看一些交通事故案例,時刻提醒自己,安全第一。


小強說說車


我的駕齡已經四十年了,由於工作關係天天跑高速,曾經跑過180公里的時速。具我的經驗高速出事故不在於高速還是低速。關鍵是熟練的駕駛技術和預判能力。良好路段腳放在油門上穩定住車速。前方單車道有車及時併到沒車的車道,前方兩車道都有車,腳必須要放到剎車上,保持一定距離,適合超車時果斷超過去。三車道的路段最好在中間車道行駛。前方車輛是慢速還是停在車道中,五六百米的距離就可以判斷出來,這就靠經驗了。我曾經在高速出口多次遇到慢速,停車,和倒車的都提前減速避開了。經驗是在出口處不可跟車過近提前腳要放在剎車上。


手機用戶峨眉仙境


看到這個題目我想跟大家說一個本人的親身經歷:那是1998年一月底的一天,我開車從上海途經湖州往蕪湖方向,深夜兩點左右到達安徽廣德縣的高速入口,因前一天剛剛下過一場大雪,所以高速窗口拿卡時工作人員就隨卡發了一張提示卡,內容是: “因高速公路上已經結冰,限速30㎞/小時,嚴禁超速行駛”。因為全路段幾乎全部結冰,我按限速在右側車道開了一個小時左右,一直都不敢提速,這個時候我左邊一輛轎車用大約八九十公里時速超過我車,結果出去也就兩公里左右的樣子,就因為速度太快冰面上剎不住車,撞到前方一輛大貨車的屁股了。說到這裡各位自己判斷一下吧,是不是見到龜速車都能超車呢??你想沒想過龜速車的前方萬一有什麼狀況,你你怒氣衝衝的超過去了,結果你可能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梅花開161780244


在美國開車,在最左側車道,大家都會盡量跑最高限速,而且車距一般在100~150米左右,美國高速上沒有最快,只有更快,路怒症也不少,大貨車基本都是貨櫃,很少見有拉著活豬活鴨,一路拉屎拉尿的,大貨車跑的速度也不亞於小車,所以美國的車禍也不少,這應該也是他們人少的其中一個原因。他們高速一般限速都統一在75mile,也就咱們的120km,超不超速全靠自覺,一般開到85~90mile的也挺多,超太多的會給警車追,但是基本沒有龜速佔超車道的。

咱們中國高速,限速應該是全世界最嚴的,一路上無數的攝像頭,有些地方譬如包茂廣西段,路上基本上沒車,你哪怕只開到122km,都可以領到罰單。另外限速指示牌也是不同行政市段,設置的限速也會不同的,有時是120km,有時是110km,有時突然尼瑪變80km,有時還來條長直線,逼著你跟著大貨車屁股慢慢走。好吧,既然規則設置越來越細了,細到有時候專家們都不知道對錯了,自然就有許多佛系車主出現了,看看咱們現在高速,右側的慢車道才是超車道,最左側超車道要留給那些打電話,刷微信抖音和思考人生的佛系車主,應急車道是留給屎尿多的車主。


哈頓大叔


其實,真正的罪魁禍首你們都沒說對,我來補充,也歡迎老司機補充!

這個罪魁禍首是駕校和駕駛證的考試機制。

一,駕校沒有好好教授一些基礎的和關鍵的交通安全知識,教的很多內容只是為了應對考試,很多學員考試通過後,對交通安全其實還是一臉懵逼。(比如,某些教練會跟學員說,你慢慢開,不要急,走好你自己的路,後面的車要超他會自己超上去的。學員拿證來到高速公路後,依然奉行著這一條。所以,才會有那麼多車,龜速行駛在高速車道上。)

二,允許上高速資格審查不嚴格,實習期如果車上沒有三年以上駕齡的人陪同是禁止上高速的,可據我觀察,很多貼著“實習”標籤的車上就駕駛員一個人。

三,駕駛陋習糾正不嚴格,沒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就不可能糾正越來越多的駕駛陋習。拿出打擊酒駕毒駕的態度來,我看誰還敢在高速上亂來。倒車或逆行的,扣12分重罰外,再加上拘留或刑罰,肯定能阻止95%以上的違法行為,只有極少數人屬於真的無知和極度膽大,但是數量上能少太多太多,不至於因為高速快車道急停、倒車或調頭逆行而常常釀出慘烈事故。

這只是本人的觀點,望各位老司機們繼續補充!


旅行攝影獅阿光


沒有統計數據不好直接下定義,但我個人覺得,目前開龜速車擾亂交通秩序的比超速的更普遍。因為高速路上怕的不是絕對速度快慢,而是相對速度差太大。限速120km/h,一個開60km/h的龜速車和開180km/h的亡命徒給行車安全帶來的隱患其實沒什麼區別。前者對於按最高限速行駛的車來說,就相當於開60km/h的車流遇到一輛車原地停在路中間,危險性不言而喻,而且大大影響了通行效率。佔用左側車道害得其他車被迫右側超車的龜速狗尤其危害高速秩序,已經讓很多高速路變成了左慢右快的亂象,這是很大的安全隱患。上了高速,就應該在路況允許的前提下,短時間內把車速提升到法定限速,並且維持這個速度巡航。

除了巡航速度慢,這些龜速車往往還有以下特點:

1.喜歡握手車

顧名思義,就是幾條車道的車以同樣的速度並駕齊驅。交通法並沒有明確對這種開法的相關規定,但實際上是既缺德又危險的。一方面,如果握手車沒有壓著最高限速開,很容易造成後車排隊積壓,製造無謂的擁堵,更有後車可能會怒從應急道超車,增加隱患。另一方面,一旦其中一輛握手車發生爆胎、疲勞駕駛、分心等等可能導致車子跑偏失控的情況,很容易殃及旁邊車而造成連環事故。而且,握手車不一定非要完全並排,只要他們車速相當,相互的車距不足以讓後車安全超過的,都屬於握手車。


2.安全距離不夠強行超車/變道

我剛剛經歷過一次,我開125,後車開130緩緩從我側方超過,他車尾剛超過我車頭就開始往我前方變道,如果不是我馬上踩了腳剎車把車速瞬間降到100出頭,這種速度下兩車發生接觸,恐怕就要同歸於盡了。


3.進高速直接連變三條道

進高速之後,不先加速車道提速,而是直接以區區五六十公里的時速往限速120的最內側車道生切。說句不理智的話,這種人遲早有一天讓大貨車收了人頭。


學究又不正經的雜貨鋪


剛出門13天旅遊,開了4000公里回到家中,談談自己的感受。

一,關於限速。高速的限速是根據出事的概率來設置的,高於限速出事的概率大。這次走雅西高速,發現提速了——原來限速60----80居多,現在普遍限速100了。說明最初怕跑快了出事,現在發現其實可以跑快點也沒問題!

二,關於超速和龜速。如果有限速,最佳行駛速度應該就是限速速度。高於限速10%就超速了,低於限速10%就算龜速了。這次經過泥巴山隧道,全長10公里,限速80。我進去後發現前後車輛全在左邊道路行駛,全程幾乎壓著80的速度通行,沒人超車也沒人變道,非常好,用時8分鐘不到!心裡感慨:這10公里沒人超速和龜速開得真舒服!!!

三,關於變道。老手變道前早就前後左右看好了,提前100米甚至200米以上就打轉彎燈了,輕鬆自如,遊刃有餘。新手往往事到臨頭才看後視鏡,臨前車不足50米了趕緊踩剎車,準備變道。結果因為速度下降,旁道後車追了上來,又變不過去。而本道前車距離縮短到20米了,只有再點剎車降速,就更沒法變道了。如果這時候強行變道,與旁道後車車速差可能達到30甚至40,必然增大了追尾或者擦掛的概率!所以,請牢記——要變道,必先提速,速度提來高於旁道車10%以上才能安全變道!!!如果不能提速,請勿變道。——當然,旁道300米內無後車,可以無視提速這點。

四,關於駕駛速度。我認為,駕駛速度因人而異,有人開20仍然要出事,有人開120也十年無事故。開車上路,安全第一,人命關天,自己能駕馭多快的速度你就可以開多快,只要不超速和龜速。如果要上高速,請把控不了110以上車速的駕駛員不要去摸方向盤——你只能開國道,省道,縣道,高速就免了,為了自己安全也為了別人安全!


草裡黃


高速車禍主因是車速過快,誘因是某些車主龜速行駛。

就在昨天,武英高速發生50車連環撞事故,據報道,是一車主出現車輛行車移滑,爾後操作不當,發生撞擊停車,引發後面的連環撞。

昨天和前天,陰雨綿綿,道路溼滑,但還沒到結冰的地步(武英高速)。而就在前天(連環撞前一天),我正好在武英高速事發地段經過過,下面來談談路上的經歷與見聞。

由於是節日免費通行,高速上的車是平時的N倍,就兩字:車多。

行駛到高處,遠遠望去,車流是一簇一簇的。我佔著右行車道以100碼的速度行駛(其實已經超速了,本高速限速100),不一會兒一個車流集約群貼了上來,紛紛從左側呼嘯而過,目測時速120-130以上,我又變成墊底了,最後被遠遠地拋在後面,等待下一個集約群的到來。

在勻速行駛了一段時間後,我又貼近了上一個集約群。

打頭的是左右兩車道幾乎並排的兩輛車,誰也不讓誰,後面一溜車無法超超只能紛紛減速拉開距離,導致車流速度降低。

但中間不少車主上火,一會兒左道超一輛,逮到右道空檔,一邊打轉向一邊變道,又硬生生把自已塞到右道。

如此交替幾回,他到是衝到前面去了,其他車輛因為避讓減速,車速紛紛掉下來了。

整個過程,我以100碼的速度可能是最慢的車手,經常被超越,而以我為參照,80%以上車主超速,更有甚者絕塵而去。

再來說說佔超車道與龜速。就昨天的情況看,60以下的龜速幾乎沒有(二道高速,最低60碼),但長時間佔據超車道的比比皆是。

尤如賽車,左道被佔據,只能右道超,而左道作為快車道,很多人已經幹到120-130碼,那麼想從右道很輕鬆地超越對車的性能也是一種考驗了。所以經常出現兩車並駕齊驅的場面。

而從左道超車這種情況會好很多,因為主動走右道的都是有素質的車主,隨時準備禮讓左側超車。

就兩天的天氣情況作比較,兩天都在下雨,又都沒有結冰,所以那場車禍與道路結冰無關。

而有很多車,車速過120以後,方向飄忽,車身抖動,就是江湖俗稱底盤輕了,打擺子。

加之路面溼滑,高速行駛不出現滑移才怪。

慢有慢的道理,相對來說慢安全一點,但如果本身車速不快,又長期佔據超車道,那也容易被強行擠佔變道超車的擦碰,而原罪還是(超車的)車速過快。

況且,交規裡車速車道條款的約定,是由大量血的教訓書寫而來,不超越安全守則生死線,不僅安全有保障,也是對生命的敬畏與尊重。


秋天的猜想


本人對龜速行車深惡痛絕。

行車安全與否,與絕對速度無關,關鍵是相對速度。別人都是120,你跑80,就意味著:1你不違法。2你被追尾的可能性很大。3你堵了一條車道。4別人都要超你的車,導致別人可能有風險。5雖然你聽不見,但別人都在自己的車裡祝福著你。6如果同時有幾輛你這樣的車跑在同時同地的同向的高速上,那麼高速就堵車了…

我認為合格的司機應該保持自己和別人都流暢行駛,也就是你和車流速度一致。那些低速行駛的往往會說一句,我開80不違法!保持車距是後車責任!你說的都沒錯!但是,人家開120也不違法,而你就像撅著屁股,隨時等著別人來踢!我只能祝你命大了!


槍手23869004


首先,所有的駕駛員必須要有高度的對己對他人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駛。在行車過程中,隨時凝神觀察前後左右來車。做到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其二,在行駛的過程中,要有為別車考慮的好心,如:前方行車道有大貨車,或龜速行駛的車輛,後方快速行駛的車輛要超車,這個時候,自己應該逐漸減速,留下足夠的空間,理讓後車安全超車,這也是給自己留下了安全的空間。其三,尊重大貨車司機,我長期觀察了下,一般大貨車司機,都在慢車道行駛,除非遇到特殊情況,才會變道,這個時候,自己就應該主動減速,讓他完成變道,行駛一段距離後,他會主動變回他的行車道,這個時候就加速快速駛離大貨車。其四,高速路行車,路況複雜,千變萬化,每一次行駛,都必須要高度重視,小心謹慎,遇到一些不守規矩的車輛,要敬而遠之,讓危險遠離伱。總之,如果我們每個駕駛員都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謹記安全法規,多一分尊重,多一分理讓,或許交通事故會相應的減少,更不會付出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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