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何解?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的資產,已經開始受到全民的重視,無論是上市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他們都在為創造自己的品牌而不屑努力,但是,在當前的中國的市場上,商標的擁有量幾乎到了一個極限程度,市場幾乎要飽和,然而,儘管如此,人們對品牌效應的重視程度可謂是有增無減,反而更加抱以極大的信心來做品牌。在這種情形下,經過辛苦設計、申請,並投入相當的人力物力的商標被駁回,是一件很令人苦惱的事情,這就讓很多人陷入迷茫,對商標失望,以為已經再無挽救的可能,一首《涼涼》送給自己,但是,我們自己的想法就正確嗎?當我們為自己的公司絞盡腦汁想出一個滿意的商標,結果駁回了。心裡一定是怒火中燒,那麼,你是否知道你的商標是因為什麼原因被駁回的呢?有何解決之道呢?

商標駁回,何解?

01 客觀風險

客觀風險:即商標盲查期。盲查期是指申請人在申請商標時對前期其他申請人申請的類似商標信息無法查詢到的時間段,正是因為如此,導致申請人不可避免地無法完全查詢到相關信息而導致商標間的衝突,所以盲查期的存在,使得商標註冊不會100%成功。

商標初審通過之後,會有三個月公告期來向社會公示商標信息,公告期滿,商標才註冊成功。而公告期內,社會公眾若認為初審通過的商標有違《商標法》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侵犯了自己的權益,那麼可以向商標局對該商標提起異議,若商標局裁定異議成立,則該商標就無效了。

02 主觀風險

審查員在審查中會有自己的價值判斷,每個人的思維各不相同,這就導致了審查結果的差距,一些申請人認為,商標被駁回就註定了申請人不能獲得此商標,但在實際上:從過去的駁回複審案例分析,有35%左右的商標是在複審後獲得的,也就說商標複審是有一定的困難,但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的!放棄複審意味著這個商標將徹底不屬於你。商標複審有可能改變一個企業的命運,富貴險中求!


商標駁回,何解?


商標被駁回,以下幾步將扶危樓之將傾:

01 提出撤三+複審

此方式適合用於引證商標申請已經註冊滿三年的情況。如果引證商標註冊已滿三年,可以將對方三年來未使用的類別申請撤三,撤掉之後再申請商標複審,拿下自己想要註冊的商標!

02 複審+延緩審理

部分引證商標到期未續展期限未滿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請該商標,即使申請了也不能通過。此時,做商標法律複審中,被異議、撤三審查等權利是不穩定的。商標複審+延緩審理(9個月+3個月)剛好一年,可以在引證商標無效時,拿下該商標的使用權。

03 複審+重新申請

如果申請的商標是圖文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標是因為圖案近似被駁回,申請人可以選擇性的將圖案和文字分開,再進行申請。同時,將近似的部分再進行其他方式複審,獲得相應類別的使用權。

04 分割+複審

申請商標的所有類別中,部分類別可以被予以註冊時,可先將這部分類別註冊下來,獲得使用權限。再選擇合適的方式對被駁回的類別做複審。

05 部分複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多個商標近似,例如圖案與A商標近似,文字與B商標近似,那麼,我們可以選擇放棄與A商標相同的產品或者服務的部分類別,再去做複審,通過的可能性會高很多。

06 複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本企業的字號相同,同時,企業註冊下來的時間先於引證商標的註冊時間,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做法律複審處理。此外,如果對商標申請方面有其他的異議,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訴訟以達複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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