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月9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及2019年1月25日召開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並於2019年2月27日披露了《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A股社會公眾股份,回購股份擬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回購價格上限為8.4元/股。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後36個月內實施上述用途,回購股份應全部予以註銷。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15)。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2019年4月4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5,842,398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96%,最高成交價為7.1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9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41,242,748.28元(不含手續費)。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1、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19年4月4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49,643,600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12,410,90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並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原內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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