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葛平安副廳長說的,要將員工頻繁跳槽納入信徵體系,這能否保障企業利益?

王米博士


浙江葛平安副廳長說的,要將員工頻繁跳槽納入信徵體系,這能否保障企業利益?

我以為,這樣的做法,不僅不會保障企業的利益,還可能既損害員工的利益,又損害企業的利益。

首先,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一個特徵就是自由流動。資金是流動的,人才是流動的,只有充分自由的流動,才能讓市場經濟煥發活力。難以想象,一個人才只能呆在一個地方、一個企業,終生不想流動,又能夠有什麼壓力和動力,又能夠創造出什麼樣的奇蹟。

我們有的企業,可能只想到留住一個人才,卻沒有想到大把大把的人才,其實在整個市場,不一定只在你的企業。

其次,一個企業想要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需要的是企業制度環境,有沒有吸引力、凝聚力,而不是靠信用體系的強制性來拴住人才。人的流向,既有利益的驅動,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也有價值的追求,有很多時候,不只是錢就能夠吸引人才的,能不能讓人才有價值感、有成就感,有尊嚴,有良好的氛圍,等等,恐怕也是不少企業忽視的。

最後,值得我們高度注意的是,當一個地方將員工跳槽納入信用體系之後。一方面可能將人才趕到別的地方,畢竟真正的人才是喜歡流動的,一旦不流動就不是人才了,所以他們可能會選擇用“腳”投票,這將成為一些企業招聘人才的硬傷;

另一方面可能會讓企業裡的員工一潭死水,既然跳槽可能影響徵信,那麼可能就按部就班,如此可能又讓企業覺得大為不妥,是不是又要開除員工?這樣該影響誰的徵信?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如何來認定“惡意”跳槽?是以次數定,還是以動機定,是在某個地域範圍、企業範圍,又該如何操作?是企業提供信息為準?還是聽取員工的意見,等等,都是一些大問題。如此狀態,誰還能好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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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議值得肯定,很多人說這個提議很愚蠢,傷害了勞動力,這些人都是鼠目寸光,太自私的人!中國目前所有行業都缺乏真正的專家,為什麼?大家都都把自身的利益擺在第一位,而忽略了創造價值!有點工作經驗就開始跳槽,而很多企業喜歡人一來就可以上手,培養一個人才的費用遠大於他開出的薪資(培養出來了也怕留不住人才)。這樣所有企業惡性競爭所謂的人才,導致薪資虛高!企業負擔加重,為了盈利,所對應的產品及服務嚴重縮水!這樣下去中國永遠沒有工匠精神!永遠都造不出好的產品和得不到最有價值的服務!強國?扯蛋!而哪些說員工薪資保障的問題:企業與人才是雙向的選擇,所謂跳槽是因為不滿意工作狀態,但是頻繁跳槽就是自身的問題了,所以應該把頻繁跳槽的人納入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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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想解決社會問題,可是開錯了藥方。他如果是醫生,一定是個頭痛醫腳的庸醫。

員工跳槽,企業留不住人,主要問題在企業,試圖用徵信當繩索捆住員工,其結果是讓打工者利益受損,不良企業主更加無所顧忌。

員工跳槽,不外乎對薪酬待遇不滿意,員工自身才能受到限制,企業主自己制定土政策侵犯員工利益,工作環境不順心,企業經營不善出現危機等。企業如果沒有這些問題,打工者都是為了賺錢養家餬口,誰願意跳來跳去?

建立徵信系統,頻繁跳槽如何界定,是一年幾次還是一個月幾次。如果不能具體量化,不能操作實施,系統只能成為擺設,白白浪費人力物力。

管住了員工跳槽,企業諸多違法違規,無理裁員是否應該建立更嚴格的制約措施。如若不然,就是坐視損害打工者利益而不作為,就是幫助強者欺負弱勢群體。


壹壹若塵


不知道這位副廳長是什麼廳的?在什麼場合說的?意思是否完整?假設事實完全成立。這位“官大人”的話與晉惠帝的“何不食肉糜”異曲同工啊。

跳槽這項權利應該是企業員工的基本權利之一,不論員工在企業或是單位幹得好還是不好,個人有問題還是沒問題;與個人徵信扯不上任何關係。

站在勞動者的角度,這位廳長大人自己不就是勞動者嗎?自己也是守勞動法保護的對象。員工在企業通過勞動獲得報酬,按勞分配;目前我國還沒有高大上到企業需要預付報酬給勞動者吧?只聽說過拖欠工資的,還沒聽說過拿了工資不幹活的。幹個人徵信什麼事兒。真是搞不懂這些“官”


能動手就備吵吵


這個提法貌似要體現的事其實就是站在企業主的立場在說話!

員工頻繁跳槽的原因有很多。

首先,個人價值得不到體現

員工作為行業的或專業的佼佼者,在單位得不到重視,仰或是在單位處處受到壓制或打擊,試想,這樣的企業值得忠誠嗎。

其次,實力不如關係

看看企業管理層就明白了,用的都是親戚關係,裙帶關係甚至色情關係。而真正有實力的人才往往都是受排斥的。為什麼那麼多國營國企倒閉,就是這個道理。

其三,用人靠前,不用人靠後

在企業需要你的時候,就往前推你。不需要的時候得不到正確的對待,還嫌棄你多餘。處處給你出難題,事事給你下絆子,讓你每天惶恐不安。試想,每天像驚弓之鳥是的能安心工作嗎!

其四,待遇得不到落實

明明知道你的技術實力,卻總是在崗位和福利待遇上得不到提高。看到身邊很多不如自己技術實力一般的人在崗位和福利待遇上紛紛提高,而自己的待遇幾年,甚至十幾年得不到提高,只能傷心走人。這在很多私營企業得到充分體現:寧願老員工辭職也不提高待遇,大不了從新高薪招聘。

其五,老闆用人的短板

特別體現在小的私營企業,員工的人格,尊嚴得不到尊重,老闆肆意妄為,甚至辱罵毆打員工。這樣的企業主不值得追隨。

當一個企業文化不是人性化的時候,當一個企業文化不是一人為主的時候,這個企業離死就不遠了。

其六,老闆徵信差

老闆已經是老賴了,但為了維護他自己的利益,月月拖欠員工工資,更不會去給員工相應的福利。這樣的企業員工只能避而遠之。

一再強調員工的忠誠度而不重視員工的培訓,崗位,待遇,福利甚至不考慮員工家庭等,你有什麼權利去指責員工不實在,不紮實!

看看曹德旺的企業,為什麼能做大做強,無外乎他把員工的後顧之憂都想到了,員工及家屬醫療有保障!員工住房有保障!員工的孩子上學有保障!在這樣的企業的員工那個不積極投入生產,為企業玩兒命創造價值呢!


打日本的兵


我也經營著一個小加工廠,也有員工走的,去其它企業或從事其它行業的,但個人覺得這是人家的基本權利吧!每個人的想法、觀念不一樣,強求認同是不可能的,他們既然不認同你的企業該走就走好了……說實話,機械加工行業越來越難以留下人,也越來越沒有人願意做加工行業,很多人寧可送快遞,送外賣,去超市打工搞推銷都不願意從事加工,這是社會分配問題造成……扯遠了……

言歸正傳,浙江這個提法,有悖於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吧?企業給予不了員工發展要求或者收入要求,員工跳槽成為必然,企業應該考慮一下怎麼才能留住人,吸引人薪水是一方面,企業文化的認同感也是凝聚力的一部分。


和慧4


頻繁跳槽的人,確實是誠信有確失的人,特別是一些技術、管理等需要經驗積累及企業商業秘密的崗位,企業培養一個熟練的此類人員,前期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而很多人,在本領學成後,立即不滿足於現狀,跳槽走人尋求一個收入更高的企業,之後,頻繁往復,毫不尊守與來之前企業之間的約定,毫不顧忌自己給前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只有一句“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來為自己辯解,法律、道德都拿此類人毫無辦法,三姓家奴本性立顯,毫無忠義可言,此類風氣不剎住,哪家企業願意靜心培養人才?大家都走捷徑互相挖人,互相傷害,對社會、對企業、對企業工人的未來都是非常不利的。


斌哥237092197


庸官自擾!打工者跳槽說明其有能力獲得更好的就職升遷機會,符合人往高處走。而目前我國極大多數的企業,只是追求要員工愛企業、講奉獻。現在政府官員也跑出來干預人才流動。那請問):打工者在有能力時不能過得收益保障自己,那沒能力時,是否由他們“買單”?同樣的“道德綁架”:老闆為什麼是老闆?為什麼有錢?你的錢應該先奉獻給勞苦大眾、奉獻給社會!官員、領導,你們有能力也別忙著升官了。應該紮根基層,接近、服務光大人民群眾;工資也別漲了,應該和基層群眾心連心,永遠先人後己,做好人民公僕!


骨子內的虎


首先立法不能針對某一固定群體!

有如題主之所謂“頻繁跳槽者”!

何謂“頻繁跳槽”者?其為什麼跳槽?乃至於頻繁跳槽?

假若其是不適應、不稱心、不滿意……想找更適合、更稱心、更滿意的呢?

假若其是發展型而一直找不到有前景的而頻繁跳槽的呢?

假若其沒有被廠家深入“投資”‘不是更深層次投資,只要入𠂆,廠家便己或多或少的投資了,這裡的深入便是之後的投資了。只要沒有“之後更深層次投資”即無可厚非!)呢?

假若其因人際關係、遭受打壓、沒有加薪或晉升前景呢?

而最關鍵的是廠家在各方面惡意剋扣乃至打壓的呢?

對某一特定群體(非罪犯)進行打壓而立法,對其歧視性乃至合法性持最起碼的質疑態度!


心燈16


作為個人也好,企業也好,頻繁跳槽只會讓雙方面關係越來越對立,到最後結果,都是死路一條。我覺得很多人,沒必要太在意這個問題的命題方式,我們就直接說頻繁跳槽這個問題。首先,頻繁跳槽,概念上就直接說清楚了,你不是一次兩次為了自己的理想也好,賺錢的目標也好,換了老闆,換了公司,就是想找一個更合適的?要麼是自己眼光不行,總是找一些自己幹不下去的公司;要麼是大多數企業太爛,怎麼總是滿足不了自己要求呢?說到這裡,我想大家應該要笑了,到底是怎麼回事,自己心裡應該有點數。

其次,頻繁跳槽,很多人對企業的時間成本、還有培訓成本等等沒有一個概念,實質上,我們進任何一家企業,你都能學到東西,這些東西對你是免費的,但是它確是企業沉澱多年,非常有市場價值的。

所以,頻繁跳槽就等同嫖娼不給錢,還怪小姐不善解人意,你說該不該納入徵信?偶爾或是其它,跳槽非常正常,頻繁了,不是人品問題,就應該是知識層面出了問題,要麼努力學習知識提高智商,要麼就是做好本份,勤勤懇懇!做好這幾樣,你根本不需要跳槽,自然會有大把的人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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