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葛平安副厅长说的,要将员工频繁跳槽纳入信征体系,这能否保障企业利益?

王米博士


浙江葛平安副厅长说的,要将员工频繁跳槽纳入信征体系,这能否保障企业利益?

我以为,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会保障企业的利益,还可能既损害员工的利益,又损害企业的利益。

首先,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一个特征就是自由流动。资金是流动的,人才是流动的,只有充分自由的流动,才能让市场经济焕发活力。难以想象,一个人才只能呆在一个地方、一个企业,终生不想流动,又能够有什么压力和动力,又能够创造出什么样的奇迹。

我们有的企业,可能只想到留住一个人才,却没有想到大把大把的人才,其实在整个市场,不一定只在你的企业。

其次,一个企业想要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需要的是企业制度环境,有没有吸引力、凝聚力,而不是靠信用体系的强制性来拴住人才。人的流向,既有利益的驱动,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有价值的追求,有很多时候,不只是钱就能够吸引人才的,能不能让人才有价值感、有成就感,有尊严,有良好的氛围,等等,恐怕也是不少企业忽视的。

最后,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当一个地方将员工跳槽纳入信用体系之后。一方面可能将人才赶到别的地方,毕竟真正的人才是喜欢流动的,一旦不流动就不是人才了,所以他们可能会选择用“脚”投票,这将成为一些企业招聘人才的硬伤;

另一方面可能会让企业里的员工一潭死水,既然跳槽可能影响征信,那么可能就按部就班,如此可能又让企业觉得大为不妥,是不是又要开除员工?这样该影响谁的征信?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如何来认定“恶意”跳槽?是以次数定,还是以动机定,是在某个地域范围、企业范围,又该如何操作?是企业提供信息为准?还是听取员工的意见,等等,都是一些大问题。如此状态,谁还能好好上班?


碧翰烽


该提议值得肯定,很多人说这个提议很愚蠢,伤害了劳动力,这些人都是鼠目寸光,太自私的人!中国目前所有行业都缺乏真正的专家,为什么?大家都都把自身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而忽略了创造价值!有点工作经验就开始跳槽,而很多企业喜欢人一来就可以上手,培养一个人才的费用远大于他开出的薪资(培养出来了也怕留不住人才)。这样所有企业恶性竞争所谓的人才,导致薪资虚高!企业负担加重,为了盈利,所对应的产品及服务严重缩水!这样下去中国永远没有工匠精神!永远都造不出好的产品和得不到最有价值的服务!强国?扯蛋!而哪些说员工薪资保障的问题:企业与人才是双向的选择,所谓跳槽是因为不满意工作状态,但是频繁跳槽就是自身的问题了,所以应该把频繁跳槽的人纳入征信系统!


iLove乐品


提议者想解决社会问题,可是开错了药方。他如果是医生,一定是个头痛医脚的庸医。

员工跳槽,企业留不住人,主要问题在企业,试图用征信当绳索捆住员工,其结果是让打工者利益受损,不良企业主更加无所顾忌。

员工跳槽,不外乎对薪酬待遇不满意,员工自身才能受到限制,企业主自己制定土政策侵犯员工利益,工作环境不顺心,企业经营不善出现危机等。企业如果没有这些问题,打工者都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谁愿意跳来跳去?

建立征信系统,频繁跳槽如何界定,是一年几次还是一个月几次。如果不能具体量化,不能操作实施,系统只能成为摆设,白白浪费人力物力。

管住了员工跳槽,企业诸多违法违规,无理裁员是否应该建立更严格的制约措施。如若不然,就是坐视损害打工者利益而不作为,就是帮助强者欺负弱势群体。


壹壹若尘


不知道这位副厅长是什么厅的?在什么场合说的?意思是否完整?假设事实完全成立。这位“官大人”的话与晋惠帝的“何不食肉糜”异曲同工啊。

跳槽这项权利应该是企业员工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论员工在企业或是单位干得好还是不好,个人有问题还是没问题;与个人征信扯不上任何关系。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这位厅长大人自己不就是劳动者吗?自己也是守劳动法保护的对象。员工在企业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按劳分配;目前我国还没有高大上到企业需要预付报酬给劳动者吧?只听说过拖欠工资的,还没听说过拿了工资不干活的。干个人征信什么事儿。真是搞不懂这些“官”


能动手就备吵吵


这个提法貌似要体现的事其实就是站在企业主的立场在说话!

员工频繁跳槽的原因有很多。

首先,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

员工作为行业的或专业的佼佼者,在单位得不到重视,仰或是在单位处处受到压制或打击,试想,这样的企业值得忠诚吗。

其次,实力不如关系

看看企业管理层就明白了,用的都是亲戚关系,裙带关系甚至色情关系。而真正有实力的人才往往都是受排斥的。为什么那么多国营国企倒闭,就是这个道理。

其三,用人靠前,不用人靠后

在企业需要你的时候,就往前推你。不需要的时候得不到正确的对待,还嫌弃你多余。处处给你出难题,事事给你下绊子,让你每天惶恐不安。试想,每天像惊弓之鸟是的能安心工作吗!

其四,待遇得不到落实

明明知道你的技术实力,却总是在岗位和福利待遇上得不到提高。看到身边很多不如自己技术实力一般的人在岗位和福利待遇上纷纷提高,而自己的待遇几年,甚至十几年得不到提高,只能伤心走人。这在很多私营企业得到充分体现:宁愿老员工辞职也不提高待遇,大不了从新高薪招聘。

其五,老板用人的短板

特别体现在小的私营企业,员工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老板肆意妄为,甚至辱骂殴打员工。这样的企业主不值得追随。

当一个企业文化不是人性化的时候,当一个企业文化不是一人为主的时候,这个企业离死就不远了。

其六,老板征信差

老板已经是老赖了,但为了维护他自己的利益,月月拖欠员工工资,更不会去给员工相应的福利。这样的企业员工只能避而远之。

一再强调员工的忠诚度而不重视员工的培训,岗位,待遇,福利甚至不考虑员工家庭等,你有什么权利去指责员工不实在,不扎实!

看看曹德旺的企业,为什么能做大做强,无外乎他把员工的后顾之忧都想到了,员工及家属医疗有保障!员工住房有保障!员工的孩子上学有保障!在这样的企业的员工那个不积极投入生产,为企业玩儿命创造价值呢!


打日本的兵


我也经营着一个小加工厂,也有员工走的,去其它企业或从事其它行业的,但个人觉得这是人家的基本权利吧!每个人的想法、观念不一样,强求认同是不可能的,他们既然不认同你的企业该走就走好了……说实话,机械加工行业越来越难以留下人,也越来越没有人愿意做加工行业,很多人宁可送快递,送外卖,去超市打工搞推销都不愿意从事加工,这是社会分配问题造成……扯远了……

言归正传,浙江这个提法,有悖于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吧?企业给予不了员工发展要求或者收入要求,员工跳槽成为必然,企业应该考虑一下怎么才能留住人,吸引人薪水是一方面,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也是凝聚力的一部分。


和慧4


频繁跳槽的人,确实是诚信有确失的人,特别是一些技术、管理等需要经验积累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岗位,企业培养一个熟练的此类人员,前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而很多人,在本领学成后,立即不满足于现状,跳槽走人寻求一个收入更高的企业,之后,频繁往复,毫不尊守与来之前企业之间的约定,毫不顾忌自己给前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只有一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来为自己辩解,法律、道德都拿此类人毫无办法,三姓家奴本性立显,毫无忠义可言,此类风气不刹住,哪家企业愿意静心培养人才?大家都走捷径互相挖人,互相伤害,对社会、对企业、对企业工人的未来都是非常不利的。


斌哥237092197


庸官自扰!打工者跳槽说明其有能力获得更好的就职升迁机会,符合人往高处走。而目前我国极大多数的企业,只是追求要员工爱企业、讲奉献。现在政府官员也跑出来干预人才流动。那请问):打工者在有能力时不能过得收益保障自己,那没能力时,是否由他们“买单”?同样的“道德绑架”:老板为什么是老板?为什么有钱?你的钱应该先奉献给劳苦大众、奉献给社会!官员、领导,你们有能力也别忙着升官了。应该扎根基层,接近、服务光大人民群众;工资也别涨了,应该和基层群众心连心,永远先人后己,做好人民公仆!


骨子内的虎


首先立法不能针对某一固定群体!

有如题主之所谓“频繁跳槽者”!

何谓“频繁跳槽”者?其為什麽跳槽?乃至于频繁跳槽?

假若其是不适应、不称心、不满意……想找更适合、更称心、更满意的呢?

假若其是发展型而一直找不到有前景的而频繁跳槽的呢?

假若其没有被厂家深入“投资”‘不是更深层次投资,只要入𠂆,厂家便己或多或少的投资了,这里的深入便是之后的投资了。只要没有“之后更深层次投资”即无可厚非!)呢?

假若其因人际关系、遭受打压、没有加薪或晋升前景呢?

而最关键的是厂家在各方面恶意克扣乃至打压的呢?

对某一特定群体(非罪犯)进行打压而立法,对其歧视性乃至合法性持最起码的质疑态度!


心灯16


作为个人也好,企业也好,频繁跳槽只会让双方面关系越来越对立,到最后结果,都是死路一条。我觉得很多人,没必要太在意这个问题的命题方式,我们就直接说频繁跳槽这个问题。首先,频繁跳槽,概念上就直接说清楚了,你不是一次两次为了自己的理想也好,赚钱的目标也好,换了老板,换了公司,就是想找一个更合适的?要么是自己眼光不行,总是找一些自己干不下去的公司;要么是大多数企业太烂,怎么总是满足不了自己要求呢?说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要笑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心里应该有点数。

其次,频繁跳槽,很多人对企业的时间成本、还有培训成本等等没有一个概念,实质上,我们进任何一家企业,你都能学到东西,这些东西对你是免费的,但是它确是企业沉淀多年,非常有市场价值的。

所以,频繁跳槽就等同嫖娼不给钱,还怪小姐不善解人意,你说该不该纳入征信?偶尔或是其它,跳槽非常正常,频繁了,不是人品问题,就应该是知识层面出了问题,要么努力学习知识提高智商,要么就是做好本份,勤勤恳恳!做好这几样,你根本不需要跳槽,自然会有大把的人请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