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女兒跟爸爸好還是跟媽媽好?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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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夫妻既然離婚了,孩子跟誰是很重要的,不是誰捨不得的問題,相信做為父母,每個人都很疼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還是自己的心疼。



至於女兒跟誰,有以下條件的可以撫養孩子,將來也會有一個好的發展。

一:有穩定的工作,工資待遇好

孩子階段花錢是很大的,上學,平時的零食,上興趣班這些,都要有足夠的金錢做為後盾,如果自己過起來很困難,就沒有必要拉著孩子一起受苦,讓孩子輸在了起跑線上。



二:老人健康,有時間幫忙帶孩子

你總不能上著班帶著孩子吧,交給保姆,你也會不放心,所以,有老人帶孩子,你會很輕鬆,孩子也能健康快樂的成長。

三:有興趣愛好

俗話說,孩子是老師的第一任老師,平時言行舉止都會影響著孩子,所以,父母有一些興趣愛好,孩子也會受到薰陶,將來可以重點培養興趣,也是對孩子發展比較好的。



四:能抽出大量的時間陪孩子

有句話說的好,在孩子最需要陪伴的時候多去陪,陪孩子去一些娛樂場所,增加交際圈,或者放長假可以去一些旅遊景點,讓孩子拓展視野。



我認為,沒有到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儘量別去意氣用事離婚,對孩子成長有害。


半畝食堂


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導致了離婚率的上升,無論是父親帶孩子,還是母親帶孩子,對孩子都是一種傷害,特別是孩子還不是很懂事的時侯,由過去的“小皇帝”或“小公主”,突然間就變成了單親孩子,這對一個孩子的打擊該有多大?

我家小區裡就有這樣一個女孩,父母離婚時她剛上小學,父親家裡是家族企業,母親是從農村考上大學留在了省城裡,正好在她父親的家族企業工作,才和她父親有了姻緣,而且公公婆婆對她非常好。可是好景不長,她父親常年在外跑業務,竟然有了外遇,而且女方還懷孕了,她忍受不了這種屈辱,決定離婚,當時公公婆婆以給她股份哄勸,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帶走自己的女兒,她公公婆婆人還不錯,在我們小區裡給買套房子,當然女孩的父親也與那個小三結婚了。我上班的時侯偶爾會遇到她送孩子上學,有時也會聊上幾句,知道她一個人又上班又帶孩子挺難,但她的心態非常好,用她的話說,有女兒在她身邊她很知足,她也說過,公公婆婆也來問過她,如果有難處,他們幫著帶,但她拒絕了。孩子也非常懂事,每次看到我都是甜甜的一笑,只是在看到小區其他的孩子有爸爸媽媽陪著,眼睛還是酸酸的,看得我心裡也有些苦澀。

通過這件事,我覺得父母離異,孩子還是給最需要孩子的人帶吧,比如這個女孩,如果留在父親身邊,她可能沒了母愛,也沒了父愛,一個沒有責任心的父親能象她母親一樣愛她嗎?對於一個孩子她需要的愛重要呢,還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重要呢?



紫桐絮語


父母離婚,女兒跟歲好。我看父母鬧意見了,看在孩子的份上,最好還是不離婚。因為女兒跟著媽媽,到時能照顧好,都是媽媽在找老公,人家就是能對閨女好,你

不是自己的爸,。你能放心嗎?時刻敵防著。對孩子不好,也遭心,媽媽能時時刻刻把女兒守守在跟前嗎?再說,跟著爸爸生活,在娶個繼母,能對孩子好嗎?爸爸得出去賺錢養家,有的老爺們兒,看見了老婆對孩子不好,害怕失去,睜一個眼,閉一隻眼,也不管,讓孩子幹活,吃不好,穿不暖。想想,你們是相愛,才結婚的,能不能,為了孩子,不離婚呢?父母離婚沒事,還能找到另一半,孩子命好的,還好,命不好,可就毀了?





青兒


誠邀。我認為,這個要根據夫妻雙方的經濟收入、時間安排、教育觀點、個人能力等綜合因素來衡量,而不能單一的以父母的性別來決定,孩子跟誰更有利於她的健康成長,則跟誰。兩利取其重,兩害取其輕。意思是,如果兩種處理方式都可行,則選擇優勢更強的一方,如果兩方都不適合,則選擇負面影響相對小的一方。比如說:雙方經濟相當、教育水平相當、但另一方的時間更充足,更利於陪伴孩子,則選時間充足的一方;如果一方經濟條件好,文化水平高,但沒有時間帶,另一方時間多,文化一般但經濟收入欠佳,則可以由收入高的一方付撫養費讓時間多的一方帶並約定一個與孩子對應的時間輔導孩子;如果兩方情況相當,但一方人品欠佳,愛暴粗口,做人無誠信等,那麼寧願由人品好的一方帶。總之,大原則是,誰更有利於引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則由誰帶,其他的問題都可以繞道而行,雙方進行協商和讓步,找到一個平穩點,共同解決孩子的撫養與監護問題。因為,孩子無罪,不應該被遷怒和作為夫妻雙方互相攻擊的槍口和報復工具。(有暴力傾向的一方是萬萬不能帶孩子的。這會讓孩子長期處在恐怖和緊張的壓力中)有時候離婚對雙方來說反而是一種解脫,是一種重生。孩子的成長問題除了基本的物質保障外,她的成長曆程中,更需要的是愛與關懷,需要父母的陪伴,人在旅途,當她迷茫無助的時候,需要一個家長用智慧來指導迷津,幫助她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為她排憂解難等,而這些都與撫養者的文化教育程度有關,所以,要綜合考慮決定,不能用單一的父親或母親來衡量。

謝謝瀏覽。


耶紫飛


看到這樣的問題還是忍不住想說,夫妻之間能不離婚最好,因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太大了。如果實在過不下去走到分手的路口,也要充分考慮現實環境及條件對孩子作最好的安排。

關於離婚孩子跟爸爸還是媽媽的問題,我想說如果媽媽的條件還可以,最好還是帶走孩子吧!主要原因在於普遍的孩子都比較依戀媽媽,母親的角色通常比父親更細緻,對孩子照顧的更加周到一些,因此也給孩子更多的安全感,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媽媽要做出一定的犧牲,比如在再次擇偶的問題,必需要選擇能接受孩子的,如果對方不接受,那麼就要做出單身帶孩子的打算。

另外我想說的是,不管孩子最後歸誰,夫妻雙方都要繼續履行爸爸媽媽的責任,給予孩子同樣的關心和愛護,儘量將對他的傷害降到最低!



曉風殘月72807251


這個問題,具體看條件吧,現實一點,男方或者女方,那一方有條件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質條件,那就是最好的。


鄰家農場湛清興


最好的結果是,傷心,難過,孩子可憐,我的孩子就很可憐的,在孩子兩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就拋棄我母女,一次都沒有來看孩子,也沒有養過孩子的,以經20年了,回想這20年,我的心都是痛的,我孩子的父親就為那所謂的捱罵所謂的尊拋棄我女兒,尊嚴在他心裡比孩子的命都重要的,他是一個非常重男孩女孩的人如果我生的是男孩子的話,他可能會來看孩子的,我有時候我再想,做為一個男士拋棄自己的女兒,這麼多年心裡就沒愧疚感嗎?一個能拋棄自己的孩子的人,他的心裡是何感想,那怕他大發財源,他永遠都虧欠了別人虧欠了自己孩子,他擁有在多財富大貴,他的良心都會有愧疚感的,


傾國傾城一傾心孔雲霞


我看了大家的評論,各有各的想法,挺不錯的,那我問你們一下,我真實的事兒,邯鄲永年區裴坡莊連曉麗出軌棄女未離婚又一年了,基本上未聯繫,這是她出軌其中一人照片,現在和魏縣未婚男在東北同居,可能幹收廢品活兒,這是人做的事嗎?我只能說對孩子好與不好,不必說,憑心就好!良心不虧就中了!!!







非誠勿擾143043810


夫妻離婚女兒跟著媽媽好些,就是媽媽在婚女兒還有媽媽疼愛,跟著父親,父親在婚後的家庭都是後媽當家,後媽會和這個女兒爭愛的,父親對女兒愛多了,後媽就挑事,家庭就不德安寧,父女二人為了家庭安寧就會慢慢疏遠,父女感情也淡溥了,這就是現實。


二泉映月141434493


根爸爸,比較好,爸爸可以保護女兒,媽媽再嫁人時可以很放心不害怕迂到人品不好的男人,傷害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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