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西晉咸寧五年,河南新鄉有個叫“不準”的盜墓賊,因他手頭拮据,便帶領著一幫鄉野農夫盜挖了位於汲縣(現改為衛輝市)的一個戰國時期的大墓,墓道打開後,裡邊有多少金石玉器歷史上沒有記載,但是這一干人等挖了好幾天,挖出來最多的竟然是竹書竹簡,後來他們的火把用光了,便拿著竹簡當柴燒用來照明,幾天後官府的人趕來,一清理竹簡的數量,竟然有幾十車,後來人們把這些竹簡稱為“汲冢書”。

《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這時,西晉有個束皙的文獻學家,經過他多年的編目整理,一部珍貴的編年體史書終於浮出水面,它便是是《竹書紀年》。

這本書是歷經秦始皇焚書坑儒後,保留下來的唯一一部編年體通史,經過研究,他是由春秋時期晉國史官和戰國時期魏國史官所作,敘述了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後用魏國紀年,至魏襄王二十年為止。此書開篇便是以君主紀年為綱目,上下記載了89位帝王、1847年的歷史。

《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這部史書與《史記》等後世史書不同的是,它對於黃帝、顓頊、帝嚳三帝,以及堯、舜、禹,夏、商、周都有明確的時間記載。

其中,黃帝、顓頊、帝嚳三帝,有明確記載的在位年數,將其進行累加,便可得到黃帝等帝王的元年數據,同時得到所對應的干支年名。通過計算便得到以下數據:黃帝元年為公元前2394年(丁卯年);顓頊元年為公元前2294年(丁未年);帝嚳元年公元前2216年(乙丑年);帝摯元年為公元前2153年(戊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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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堯、舜、禹三帝則有明確的干支紀年記載,其中帝堯元年為公元前2145年(丙子年);帝舜元年為公元前2042年(己未年);夏禹元年為公元前1989年(壬子年)。這樣就把中國有確切年代的歷史由前841 年(國人暴動)上推了1305年,直接到達了堯帝時代。

而夏、商、週三代也有了準確的存在時間,其中夏代為前1989——前1559年共431年,商代為前1558——前1051年共508年,西周為前1050——前771年共280年。

這些記載,與目前我們所學的教科書中朝代存亡時間是有差距的,其中,夏朝為前2070——前1600 ;商朝為前1600——前1046 ;西周為前1046——前771年。

《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為何會有這麼明顯的差距?為何現代史書不按照竹書中記載的年份確定朝代時間呢?

原因便是這部書從古至今一隻存在著很大爭議,雖然作為史學界參考書目,但並沒有列入真正意義上的正史。

首先,竹書中的文字,全部採用的蝌蚪文,並且是戰國時期魏國的書寫樣式,而秦始皇統一文字後,這種蝌蚪文已經不能全部識別,因此在翻譯上肯定會有失誤。

《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其次,竹簡出土後極為散亂,而且有很多被火燒過造成內容缺失,在經過史學家的編纂整理,難免會有張冠李戴、牽強附會之嫌。

再次,宋朝時儒學成為國學,而《竹書紀年》與儒學的史學體系發生了很大沖突,被朱熹等理學代表批判為異端邪說,並將最初的版本棄用,造成遺失。而現存的版本,是南宋時才出現的,因此可信度已經不高。

《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堯、舜及夏、商時間,為何不被認可?

朱熹

正是如此,雖然《竹書紀年》明確記載了夏商及上古時期的帝王在位時間,但是依然沒有被採用,以至於我國在1996年啟動了“夏商周斷代工程”,並於2000年9月15日結題,公佈了《夏商周 年表》,將夏朝的成立時間定為前2070年,商朝為前16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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